许庆玲
(哈尔滨市第一中学校历史组,黑龙江 哈尔滨 150010)
孔子在总结前代社会观念的基础上,阐释了孝的事亲、奉养、尊敬、继承父志、丧葬祭祀及父子相隐等各个方面的内涵,基本勾勒出孝道理论的框架和孝道的发展方向。本从试从孝与仁、孝与悌、孝与忠三方面来阐明这些内容。
仁与孝的关系,孔子没有直接谈到,但“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仁是性,孝是行仁的根本。性是本源或本体,是普遍的原则,仁的实践必落到特定的对象上表现,落到特定对象上则表现为爱由亲始。
“爱亲”是仁的一个基本起点。很早以前就有了“为仁者,爱亲之谓仁”(《国语·晋语一》)的说法,孔子仁的学说也是从亲亲之情开始的,那么孝则成为了仁这一学说的真正起点。孝与亲亲之情密不可分,“这种基于血缘的‘亲亲’之情,后来成为维系‘孝’的感情纽带,而使家族繁荣与绵延,又是‘孝’的一个重要目的”。[1]
人的血缘关系是自然形成的,不是外力所能作用的;所有血缘关系中的相敬相爱,相亲相敬也是人们纯真天性的自然流露。“在所有的情感中,血缘之爱是不可质疑的,儿子爱他的父亲,弟弟爱他的哥哥,这都是从血缘中自然生出来的真性情,这种真性情引出真感情,这种真感情就是‘孝’、梯’”。[2]
“仁”作为孔子学说的核心,是最高的德性,体现人生的最高价值,而孝是“为仁之本”。“孝”是出于父母子女之爱,对人类来说是一切情感中最切近、最真实而又最自然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