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在西藏的实施与应用

2021-11-27 00:15:30张齐宇
魅力中国 2021年20期

张齐宇

(西藏民族大学,陕西 咸阳 712000)

一、研究背景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国家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保护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禁止歧视、侮辱、侵害残疾人。国务院新闻办在2019 年发表《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 年》白皮书。白皮书中指出,中国有8500 万残疾人。新中国成立70 年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心特殊困难群体,尊重残疾人意愿,保障残疾人权利,注重残疾人的社会参与,推动残疾人真正成为权利主体,成为经济发展的参与者,贡献者和享有者。中国将不断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努力消除基于残疾的歧视,切实尊重和保障残疾人的人权,增进残疾人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平等参与发展进程、平等分享发展成果。西藏为偏远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总人口数,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西藏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9.4 万人,占到总人口的7.00%。故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在西藏地区的落实显得尤为重要。

二、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西藏地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因素及文化因素,相较于其他地区,西藏教育水平发展有较大差异,残疾人数量在全国排名中居高,研究西藏地区的残疾人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将会促进西藏残疾人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众满意度,丰富民众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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