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娇
(建水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云南 红河州 654399)
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村道,是公路行政分类的范围,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保证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与农民群众的生产及生活有着直接的联系。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农村公路建设通过对农村经济的直接或间接拉动,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器。
农村公路属于公路行政分类的范畴,是相对于城市道路和国省干道公路而言,主要是从其功能及其主要的服务对象来界定其范围。
农村公路一词最早出现于2003 年国家计委、交通部颁布的《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文件中。2005 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一文中,对“农村公路”进行了定义:“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全国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三个层次。县道是指具有全县(县级市)政治、经济意义,连接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省道的县际间的公路;乡道是指主要为乡(镇)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镇)与乡(镇)之间及乡(镇)与外部联络的公路;村道是指由村集体修建,为村集体内部村民提供车辆和行人出行服务的道路,以及不属于乡道以上公路的村与村之间及村与外部联络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