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环保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探究

2021-11-28 01:17吁思颖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1年13期
关键词:环保部门危险废物废物

吁思颖

(南昌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江西 南昌 330038)

2021年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针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和利用处置相关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和管理对策,并强调到2025年底,要建立起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然而,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基层环保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由此,本文将着重分析当前基层环保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结合改革实施方案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望助力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质量的提升。

1 基层环保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

一方面,现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于部分危险废物的界定较为宽泛模糊,将一些不具有危害性质的废物列入其中,引起各产废企业对危险废物属性的不满与争议。此外,随着工业化发展步伐的加快,许多新型危险废物种类的出现引起人们注意,而名录并未将这些新型危险废物及时纳入其中,存在对危险废物名录更新滞后的现象。另一方面,国家并未针对危险废物处理、存放、回收利用等相关经营活动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导致企业在进行此类经营活动时钻法律空子,利用危险废物谋取高额利润,致使非法转移、倒卖危险废物的事件时有发生。此外,由于对该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较轻,无法对违法经营者构成强大的威慑力,导致他们不在意低成本的处罚后果,仍然在以身试法[1]。

1.2 管理体系存在缺陷

首先,基层环保部门缺乏专业的危险废物管理人员。据了解,各地区基层环保部门配备的专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人员极少,繁重的管理工作增加了管理人员的工作压力,同时大大削减了工作效率。此外,部分管理人员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的专业素养,无法胜任这样的管理工作。其次,管理人员在基层环保的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往往忽视环评的重要性,没有把控危险废物的产生源头及处理过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在环评过程中没有科学化、规范化的评价标准来依托,进而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危害周边居民的身心健康[2]。最后,基层环保部门未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理、存放、回收利用等过程采用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往往只在危险废物处理方面下功夫,忽视了其他流程存在的潜在危害性,导致危险废物非法利用和囤积过度等现象的发生。

1.3 监管力度严重不足

首先,由于基层环保部门的数量有限,在面对众多的产废企业难免有些力不从心,无法对区域内的所有产废企业进行实时的监管,导致监管工作的开展严重滞后、监管结果不够全面,进而影响对企业产废量的评估以及削弱管理规划的实效性。其次,基层环保部门未充分利用外部力量,未与应急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以及交通运输部门等其他部门合力形成监管工作,试图仅靠一己之力完成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但效果往往不尽人意。最后,未对危险废物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致使企业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以及保险投保等方面缺乏跟进监管。

1.4 处置能力有待提高

尽管目前很多地区越来越重视危险废物的处置问题,但现行的处置技术已无法满足企业对新型危险废物的处置需求,如,发电厂焚烧发电后产生的飞灰、合成皮革生产带来的精蒸馏残渣等品类的危险废物,对这些废物该如何处置亟待探索。此外,部分地区对于危险废物处理仍然停留在一类或某几类废物上,对于特殊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明显不足,从而引起某几类危险废物大量囤积。另外,我国在危险废物回收利用方面还处在初期阶段,无法深度挖掘危险废物中的可利用资源,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

2 基层环保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对策

2.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相关文件中危险废物种类进行细分,并对其产生源、所含致害成分进行精确的分析和界定,避免企业因危险废物属性不明确产生争议进而影响对其的处置。第二,相关部门要定期对产废企业的危险废物采样分析,检测是否有新型危险废物的出现,并及时对名录进行种类更新。第三,国家应针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理、存放、回收利用等经营活动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第四,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可以将处罚金额设置在通过经营活动所能够赚取的金额之上,提高违法成本,以对违法经营者构成巨大的威慑作用,进而抑制违法行为的发生[3]。

2.2 构建规范化管理体系

第一,根据区域企业产废量设置数量相当的基层环保部门和危险废物专业管理人员,同时对危险废物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常规化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第二,注重危险废物中环评环节的开展,形成成一套规范、可实行的评价标准,提高环评结果的可参考性。第三,对危险废物实行一体化管理流程。第四,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体系,建立国家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此外,鼓励集成智能监控手段的推广普及,以加强对各个地区危险废物处置状况的管控,进行全过程的动态追踪管理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2.3 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第一,推动产废源头减量化。国家应支持产废企业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的产量和降低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第二,强化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对特殊类危险废物的处置技术和设备进行专项研发,并强化技术,将一些对特殊危险废物进行处置而无法应用技术及设备的地区。可移至集中处置基地进行集中处置。第三,推动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分析以往该地区的处置能力及产废情况,及时调整该地区的综合处置能力,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有效提升处置能力。第四,提升市区域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各地级以上城市应尽快建成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和处理基地,实现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相关体系,鼓励发展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备,并能对偏远地区提供就地处置的服务。此外,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加强源头分类工作,促进规范化处置。第五,加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专门化运营。鼓励相关企业创新利用处置技术,并规范危险废物回收利用,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3 结论

综上所述,基层环保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身心健康,在国家的强力督促下,各部门及各相关企业都在不断提高对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视度并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然而,目前基层环保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亟待人们的发现和探索。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的逐渐规范化与制度化、监管力度的加大以及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技术继续提升等工作的推进,基层环保部门面对危险废物管理时将更加得心应手,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水平也将得到全方位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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