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伟娇(天津科技大学)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快速成长与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随之而来的人口老龄化进程也逐渐加快。2019 年1 月21 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8 年的经济数据,其结果显示,截至到2018 年的年底,我国60 周岁及其以上的数就达到了24949 万人,这些人口共占总人口数的17.9%;其中,65 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口数更是达到了16658 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1.9%。养老保障体系改革也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而企业为退休员工提供的离职后福利是满足退休人员生活需求的重要保障。我国的财政部门在2014 年1月公布了关于对《企业会计准则第九号——职工薪酬》的重新修订的相关通知,其主要内容就是在职工薪酬中增加了“设定受益计划”,同时还对设定受益计划的相关内容作了补充和细致具体的规定,这其中主要包括相关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与披露的方式方法和会计处理等。而基于其自身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在其执行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难度,也因此带来了很多问题。
1.理论意义
西方的一些发达国家实施设定受益计划的时间较早,到目前为止,几乎都早已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理论体系以及较为完善的离职后福利体系。而我国于2014 年首次提出设定受益计划,对其理论的理解和实践存在很多未知及摸索的过程。另外,长时间以来我国的离职后福利体系及养老保障体系都较为单一,相关机构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会计信息的披露还不够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