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英豪(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第一步要注意的就是应该明确它的核算范围,在有关文件中明确将房地产的范围定义为房屋以及土地,但是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拥有的,企业只能够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因此,针对我国的国情来说,本篇文章提到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只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建筑物等,还包括了“土地使用权”。企业投入资金来购买房产,一般来说都是想在房屋等建筑提升价值之后再进行售卖,利用这种方式来赚取中间的差价。然而建筑物自身是不拥有升值的空间的,反而伴随着时间的延长其价值是不断降低的,实际升值的是土地使用权,所以精确地来讲拥有并且预备升值的建筑物,在没有对外出租和售卖的前提下,是不能够给企业带来实际的经济收益的,仅仅作为企业的闲置资产而存在,在核算的时候是要作为固定资产来核算的,不能够被当作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来进行核算。一旦出现了分类错误,会对接下来的会计核算工作的数据结果产生影响,导致结果误差较大。所以确立正确的确认核算范围是很有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取准确的数据内容和结果报告,以此来做出最正确的能够推动企业发展的决定。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的模式有两种,一个是成本计量模式,还有一个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