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卉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农业财务服务中心,陕西 榆林 718699)
新增债券资金的实质仍然是通过债券来进行融资,但是其需要结合一般预算或者基金预算的口径完成预算收支管理,这也是新增债券资金的基础要求。然而从《预算法》的规定来看,地方政府债券更多都是由隶属于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来发行,其他各级政府很难进行直接干预,而且其本质上是将地方政府的信用作为担保物,所以新增债券资金也需要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避免给地方政府带来风险。新《预算法》当中明确表示新增债券资金就是以项目为核心制定政府投融资计划,有利于地方政府财政压力的缓解,需要地方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当地发改部门及项目建设相关部门单位于事先进行严格周密可行的投资项目储备工作,逐渐形成储备投资项目与预算管理衔接意识,从而明确建设支出项目管理制度的规范。
新增一般和专项债券额度须根据本地区财力、举债空间和项目投资需求等分开测算,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新增债券资金必须在财政部下达的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发行和使用,从而更好地进行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充分提高新增债券资金的效益,确保本地区经济稳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