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芳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法政系,河北 保定 071003)
电影拥有经济和文化双重功能。因此,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就高度重视电影的双重功能,尤其是文化功能,并出台了诸多政策对其加以引导和规制。上世纪50 年代,我国政府基于对电影“为政治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宣传功能及文艺理念的定位,模仿苏联模式,确立了计划体制的电影管理模式。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满足人民日益多元化的需求和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我国政府逐渐改变了对电影的文化功能的定位,这一变化直观的表现就是电影政策的变迁。因此,本文主要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电影政策的变迁进行分析,探索电影文化功能的变迁的深层动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一直探索社会主义中国的建设道路。在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社会主义中国建设道路发生了重大转折,中国从此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受中国社会建设道路变化的影响,电影政策也从此进入了大发展、大繁荣时期。因此,本文主要以1978年为界,对前30 年和后40 年的电影政策进行了梳理。
1.电影政策的生长期(1949-1960)
在这一时期,新中国刚刚成立,百废待兴。电影作为宣传的重要阵地,自然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51 年,周恩来总理主持召开了电影工作会议。在会上,周总理围绕电影工作的领导这一中心议题,对关于如何加强电影工作的思想政治领导作出了决定,掌握了党对电影的主导权,奠定了这一时期电影的基调,促进了这一时期电影政治教化功能的发挥并加深了意识形态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