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从业人员因工伤亡权益保护问题探析

2021-11-29 15:11:18徐天骥
魅力中国 2021年25期

徐天骥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数字经济学院,四川 遂宁 629000)

一、超龄从业现状及原因

所谓“超龄从业”指的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通常男性60 岁,女工人50 岁,女干部55 岁)而在用人单位从事与适龄劳动者性质相同的工作,如退休人员返聘或应聘到新的单位、老年农民工等。超龄从业现象在当前社会已经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超龄人员仍有较强的劳动能力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随着我国医疗水平及物质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在2018 年时从1949 年的35 岁提高到了77 岁,人均预期寿命翻了一倍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中,很多人不管是身体还是精神都处于良好的状态,仍具备较强的劳动能力。

(二)超龄人员有继续劳动的各种内在需求

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来看,超龄人员继续从事劳动的内在需求不一。有的是为了满足自身或家庭经济需求,保证或提高物质生活水平,有的是为了发挥自身专长、实现更大自我价值,而不管是谁,劳动过程中还能实现其社交、尊重等多种需求。

(三)劳动力供求存在矛盾

据国家统计局2021 年5 月11 日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2.64亿,占18.7%,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不断提高,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压力在不断增加,超龄从业的情形会愈发普遍。超龄从业人员工作中难免发生因工伤亡的意外,但与适龄劳动者享有工伤保险不同,超龄从业人员往往不被纳入工伤保险的保护范围,其权益无法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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