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法治化的检视与建构

2021-11-29 14:54:42姜雨奇葛路陈杰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1年8期

姜雨奇 葛路 陈杰

摘 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开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检察工作法治化的新征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实践中存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理念认识有偏差、产品优质标准不明晰、案件化办理模式未确立、制发方式偏个体、支撑机制较匮乏等现实积弊。借鉴域外国家类似制度,可以质量为核心、规范为抓手做到品质刚性,构建检察建议三大支撑机制实现程序刚性,做实检察建议效果导向提升监督效果刚性,建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法治化路径。

关键词:社会治理 检察建议 法治化 路径选择

一、现状检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新阶段的现实积弊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一般指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隐患、管理监督漏洞、风险预警和防控、给予相关人员或者组织行政处罚、政务处分、行业惩戒等问题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建议。[1]因其具有关照社会现实的直接性、体现法律监督的鲜明性、促进整改落实的柔韧性和推进法治建设的契合性等特征,与其他类型检察建议相较而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更积极的作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已从过去粗放型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新的发展阶段也面临着转变理念、转换模式、转型发展的挑战。具体体现在理念、标准、模式、方式、机制等方面。

(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理念认识有偏差

总体来说,在司法办案中积极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尚未形成新常态,其原因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理念认识有偏差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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