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辉
(中央民族干部学院 民族干部教育研究中心,北京100094)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过程是理性认同、情感认同、利益互动、自律转化和制度保障的内在统一。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中以理服人、运用灌输和全面渗透方法,确保入脑入心;重视各民族群众的情感需求和利益需求,激发其内生动力从他律转化为自律,同时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制度基础是当前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理性认同机制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宣传部门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国家观以其理论的彻底性说服、引导各民族干部群众达成理性共识,从其内心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进而自觉践行。
首先,用理论的真理性说服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现实发展的必然,具有科学的真理性,是各民族群众的期盼。因此,要让各民族群众认识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民族国情的客观现实,形成于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历史事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等”[1],使各民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最终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符合时代发展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伟大事业,只有首先在理论上具有说服力,才能被各民族干部群众普遍接受、理解和掌握,进而转化为各民族干部群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由此达到为各民族干部群众所自觉遵守和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