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文君,邓先珍
(1.广州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1436; 2.广东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320)
信任是维持医患关系的重要纽带,同时,良好的医患信任水平,是医患关系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而在医患关系中,由于医患双方的知识不对称、所处地位不对称,各自对情景的感知也不尽相同,所以在医疗实践中,不管是病人不信任医生还是医生不信任病人,至少从病人的自我感受层面来说,病人是最易受到伤害的一方,这可能也是一直以来为什么在医患信任关系中更加强调医生的责任与义务,人们想以此使得可信任性得到保障。那么,如何理解道德义务?道德义务与医患信任有什么样的联系?如果它是医患信任之建构的一个重要向度,那么在医疗语境中道德义务的判断有哪些重要的考量?澄清这些问题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道德义务是道德上应该做的,具有道德上的强制性,即,违背道德义务的行为都是道德上不允许的行为,因而道德上应该受到人们的谴责,自责也是因损害了道德义务而产生。但是“应该”蕴含着“能够”,也就是说如果道德所提出的要求是行动者不能做到的,那它就是不合理的要求,相应的,也不会产生由此带来的应责性问题。此外,有些行为是道德上值的赞扬的,但是不能作为道德义务,比如英雄行为,如果将这类行为作为道德义务会使道德负担过重,因此,虽然这类行为会受到人们的高度赞扬,但却不会因为谁没有这样做而遭到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