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仁宗 雷瑞鹏
医学与哲学之间自古以来就是相互促进的。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在现代科学兴起以前,古代的医生往往利用哲学理论的框架来整理他们积累的越来越多的临床观察和干预的经验。正如希波克拉底指出,“医学没有哲学的普遍真理不行,哲学没有提供给它的医学事实也不行”[1]。医学和哲学两大学科群之间形成的交接面[简称为界面或接口(interface)]日益扩展也促进了这两门古老的学科群的发展和应用。这种情况其实也适用于其他的科学和技术,笔者在本文中要顺便提到。
在医学与哲学界面的形成和发展之中,新兴的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在医学中应用,尤其是生殖医学、生命维持技术和新型遗传学(即以DNA为基础的遗传学,尤其是研究性和治疗性克隆、干细胞研究和基因编辑等基因干预技术)的发展以及生命伦理学的诞生和发展本身提出的要求,形成一系列重要的问题需要解决。例如,生殖医学(包括生育控制和辅助生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不是医学本身能解决的概念(本体论)和规范性(伦理学)问题,如“胎儿是人吗?”“谁是孩子的父母?”“技术上能做的都该做吗?”等等。生命维持技术提出了“人的死亡的定义、标准和判断”问题,脑死亡的标准只能解决什么情况是脑死亡,并没有解决脑死亡就是人死亡的哲学问题。新型遗传学提出了可以或应该将人归结为“人的基因组”的基因本质主义问题,以及如何看待基因、身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