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彩眉
(中共江门市委党校,广东 江门 529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此后,乡村振兴的理念和思想深度融入发展农业生产、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等多个方面。其中,“治理有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农村基层治理问题的解决和优化需要抓住矛盾的特殊性,结合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乡村全面振兴做出贡献。
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务之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并调整生产关系。乡村基层治理问题一端连接生产力,一端连接生产关系,关系着乡村生产效率、乡村多行业发展,更关系着民心向背,因此必须予以重视。
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主体,有助于化解基层矛盾,实现农村和谐。农村基层事务较为繁杂,涉及农民与政府、乡镇干部与当地居民、政府与开发商等多种干群关系、政商关系、村民关系[1]。只有处理好农村基层治理问题,才能提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才能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向着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目标前进,促进乡村各大产业振兴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基层应坚持村民自治与政府管理相结合,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才能增强村民之间的利益纽带作用,增强村民之间、村民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度,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在振兴乡村的各项实践过程中,必须依靠一个能让人民全力支持的政府,也必须依靠具有积极性和共同理念的村民,统筹好乡村利益实体,打破治理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