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吴江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苏州湾校区 徐 莉
翻开学生的作文本,教师们的评语一般都是从这样几个方面来进行评价的:语句是否通顺、语言是否生动、中心是否突出、人物形象是否鲜明、描写是否具体等。可以说这些评语是“通用符”,教师在三年级是这样评价的,到六年级还是这样评价;这篇作文这样评,那篇作文还是这样评,不分内容,不分题材,一概而“评”。这样和教学目标严重不符,脱离学情的评价,只会打击学生学习写作的积极性,失去写作的热情。泛泛而谈、千篇一律的评价,指向不明确,缺乏指导性,对于学生习作的提高起不到任何作用。“语句通顺”“重点突出”“语言生动”“描写具体”这样的评语乍一看似乎没什么问题,但是仔细品一品,背后隐含着一些问题。
统编版语文教材在编排上有一大亮点:习作单元教学,主要由两篇精读课文、一篇略读课文、习作例文、交流平台、初试身手、习作构成,这样的编排体现了由阅读到写作的无缝链接,实现了从积累到实践运用的迁移。习作教学必须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可测可评的评价标准,可操作执行的教学方法。学习目标和评价标准一致,才能实现高效学习,顺利达成目标。基于学评一致笔者进行了习作单元教学的实践,以统编版语文五年级下册第五单元的习作教学为例:
学评一致的教学以评价为先,“从活动或内容开始转向从目标开始,即从学习结果来倒推进行‘逆向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