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黎黎(江苏徐州市青年路小学)
当前,少先队员的责任意识令人担忧,不少队员缺乏责任感。在组织上,集体荣誉感不强、参加集体活动积极性不高,缺乏责任心,以自我为中心,做事马虎、对学习不负责任;在家庭中,缺乏家庭责任感和感恩之心,不能理解父母和老师的用心;重索取,轻回报,承担家务、生活自理方面能力偏弱;在社会上,缺乏民族自豪感、社会公德意识淡薄;在爱护自然环境方面,有环保意识,但环保知识缺乏等。少年儿童时期是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如果没有有效的、适当的引导,无疑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社会参与一词,内涵丰富,外延宽泛。从广义的角度看,政治参与、经济参与和文化参与都可视为社会参与。青少年社会参与的内容丰富多样,包括参与职业社会(职业的确立即社会参与的具体体现)、参与社会交往(以交往活动的主体和客体相一致的身份参与其间)、参与社会事务(参加青少年团体、青少年组织等)等。
《少先队学》指出:“少年儿童的主要社会责任是好好学习,同时,也要通过自己的组织适当地参与社会生活,参与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大业,中国共产党在每个历史时期都对少先队、儿童团提出支援革命和建设国家的要求。”社会参与既是社会对少年儿童的客观要求,也是少年儿童发展的主体需要。少先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团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