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硼 王璐琪 李彬
(1.吉林大学,吉林 长春,130012;2.吉林艺术学院,吉林 长春,130021)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开篇强调“美是纯洁道德、丰富精神的重要源泉。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1]。虽然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文件不断强调美的意义和美育的地位,但长期以来,高校美育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开展美育学科建设是加强和改进高校美育工作的基础保障与迫切任务。
美育,并没有统一的明确概念,放在历史河流中,美育概念作为审美教育的简称于1975年席勒在《美育书简》中被首次提出,随着时代发展与美育理论研究者的深入探究,美育的内涵不断丰富,可概括为审美教育、人格教育和创造教育。[2]伯顿·R.克拉克提出:“学科明显是一种联结化学家与化学家、心理学家与心理学家、历史学家与历史学家的专门化组织方式。它按学科,即通过知识领域实现专门化。”[3]那么,美育学科是指根据美育的本质,形成相对成熟独立的知识领域与研究范式,并体现为联结美育学家与美育学家的专门化组织方式,对学生开展审美教育、人格教育和创造教育。
长期以来,“美”始终被明确列入我国教育方针,强调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但现状却是大部分高校的美育课程只面向美学和艺术专业等学生开设,导致多数学生并没有接受美育课程的机会,育人效果并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