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蕊
(中共铁岭市清河区委党校,辽宁 铁岭 112003)
农村电商带动了农村地区的产品销售,对农村地区乡村振兴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开展农村电商工作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不仅推动了农村经济稳定发展,而且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农村电商是借助互联网、采用电子商务模式进行农产品销售交易,根据农民消费的个性化服务,构建便携的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也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销售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开展农村电商工作不仅可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对实现农村电商销售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铁岭市对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电子商务发展尤为重视,其针对农村地区电商销售的特点,充分利用农村丰富的农产品资源,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以电子商务销售模式积极开展农村振兴工作。在铁岭市政府的主导下,将农村电商平台和农户进行精准对接,帮助农户在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农产品,增加农户收入,达到致富目的。
2014年,铁岭市在农村地区进行电商销售试点工作,针对铁岭市不同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农村电商销售工作,改变生产经营模式,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增长。2015年,铁岭市加大了互联网扶贫力度,并实施农村电商销售项目工作。2016年,铁岭市根据国家政策把电子商务和乡村振兴工作进行有效结合,并在铁岭市农村地区全面开展电商销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