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佳钰
(中共洪江市委党校,湖南 洪江 418116)
乡村文化是乡民在农业生产与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道德情感、社会心理、风俗习惯、是非标准、行为方式和理想追求等,表现为民俗民风、物质生活与行动章法等,以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人们,反映了乡民的处事原则、人生理想以及对社会的认知模式等,是乡民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民赖以生存的精神依托和意义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实现城市现代化,也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上下大功夫,推动乡村经济、乡村法治、乡村文化、乡村治理、乡村生态、乡村党建全面强起来,让乡亲们的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乡村振兴的目标是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大领域全面振兴,而乡村文化就像一只无形的手,推动生活在其中的人们认识乡村、改造乡村。社会文化环境会对生活在其中的人们产生同化作用,进而化作维系社会、民族生生不息的巨大力量[1]。这种特殊力量,在乡村振兴中给予农民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乡村文化可以提高广大村民的文化和法律素养,提高村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度,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形成办事民主的作风和依法办事的习惯,为推进乡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