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会梅 李冬菊 (红河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青少年问题行为干预是以社会变革中诸多人文社会科学的大量研究成果为理论研究基础的。教育学领域的研究成果为青少年问题行为干预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青少年问题行为干预必须实施一系列的教育实践活动,并且离不开教育学理论的指导。青少年问题行为干预过程是有意识地以改变青少年问题行为、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为直接目标的教育实践活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育学理论指导着整个教育实践活动,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因此,以教育学理论为指导是干预青少年问题行为的必然要求。教育学理论为青少年问题行为干预科学性的增强、有效性的提高、多样化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青少年问题行为干预应该以教育公平理论、教育分层理论、教育权利理论等为基础,才能取得良好的干预效果。
教育公平的理念源远流长。在中国,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孔子所说的“有教无类”思想就体现了教育公平的普及性。教育公平要求普及教育,要求在入学、教授、作业、考试和待遇等方面消除所有形式的排斥性、边缘化、歧视性、脆弱性和不平等问题。在当今社会,教育公平则是指国家对教育资源进行分配时所依据的合理性的样板或准则,具体指人们不受政治、经济、文化、民族、信仰、性别、地域等的限制,在法律上享有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在事实上具有同等的受教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