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亮,王瀚朔
(长春大学 音乐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当今社会就业压力倍增,对实践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职业教育以培养实践技能为主的人才教育理念符合时代的需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明确提出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之中。贯彻落实校企合作不仅能够实现高职院校与企业的沟通协作,培养市场需要的人才,也能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变革,提高我国整体教育水平。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1]。在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音乐人才的培养更倾向于音乐演出的实践型人才。如何让学生的理论知识与演出能力双向发展,如何更好地与当地文化市场对接,成为校企合作模式下职业教育音乐人才培养不可回避的难题。
“校企合作教育”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的美国,但实际上,19世纪末德国的“双元制”就已看作“校企合作”的开端了。由于对新兴专业技能人才的社会需求日益增长,发达国家出现了此种人才培养模式,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德国的“双元制”、美国的“合作教育”、英国的“三明治制度”、日本的“产学合作”等都是校企合作的形式,只不过各有侧重,人才教育体制也有所不同。
德国出于制造业的传统优势,对技术性人才的需求一直居高不下,所以十分重视职业教育,形成了“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建立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并行的双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