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管综合指数指标体系的完善与优化

2021-12-06 11:08程若洁黎伟张旭东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安全监管营商环境质量提升

程若洁 黎伟 张旭东

摘要:随着市场监管领域不断改革创新,上海市市场监管综合指数指标体系评价工作也在不断完善与优化。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考虑指标数据的延续性和准确性,我们研究分析各级指标相互关联性和代表性,精简同类指标,兼顾当年的最新政策指导意见和工作重点,适当调整指标体系,2020年在指标数量上6个一级指标和17个二级指标均保持不变,而三级指标由2019年的53个精简至2020年的49个。指标的变化更加具有代表性和被市场相关方接纳与广泛认可。

关键词:市场监管 指数 营商环境 安全监管 质量提升

The Improvement and Optimization of Shanghai Market Regulation Comprehensive Index System

Cheng Ruojie, Li Wei, Zhang Xudong

(Shanghai Institute of Quality and Standardization)

Abstract: With continuous reforms and innovations in the field of market supervision, the evaluation work of Shanghai Market Regulation Comprehensive Index System has also been continuously improved and optimized. On the basis of MRCI in last year, with the consideration of continuity and accuracy, we analyzed the correlation and representativeness of indicators at all levels. Then we simplified similar indicators, taking the latest policy guidance and work priorities of the year into account, and appropriately adjusted the indicator system. MCRI of Shanghai in 2020 has six first-level indicators and seventeen second-level indicators,which are remained unchanged. But third-level indicators have been simplified from fifty three in 2019 to fourty nine in 2020. The changes in the indicators are more representative and widely recognized by market stakeholders.

Key words: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 index , doing business , safety supervision , quality enhancement

1 前言

针对目前国内缺乏监管数据综合分析、评价应用等情况,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于2019年开展了政策研究课题《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指数及统计公报研究》,尝试从营商环境(市场)、竞争环境、消费环境、安全风险、监管效能及质量提升6个维度探索构建“市场监管综合指数”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适用于市场领域的指数权重及计算方法,以实现监管数据的定量采集、客观分析与系统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助力推进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研究成果发布后,市场监管综合指数投入运行并正式开展了2019年的指数监测。结果发现,很多指标项的基准数据以及统计数据还处于缺失状态,一些数据项在实际中也没有纳入统计工作。而指数研究是一项持续性、基础性的工作,需要通过持续开展数据监测及系统分析,不断调整、优化和完善指标体系与方法模型,保证指数運行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为此,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延续开展了该指数课题的深化研究。

经过一年的实证研究,本年度的分析报告基本沿用2019年“市场监管综合指数”的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由2019年的53个精简至2020年的49个,并对部分指标设置进行了优化。完善和优化指标体系,一方面是体现最新的政策导向和市场监管的工作重点,另一方面是体现综合指数测算的延续性,便于长期观测比较市场监管的发展水平。2020年综合指数指标体系见图1。

2 指标体系对比分析

2.1 “营商环境(市场)”子指数

2.1.1 二级指标“开办企业效率”

三级指标“企业开办注册资本”改为“企业开办所需最低注册资本金”。指标的修改侧重反映在“全程电子化”登记下,开办企业所需的最低注册资本金的真实情况。2020年,上海市已实现开办企业业务“全程电子化”登记。打破必须领取纸质营业执照和刻制实体印章的思维定势,在全国率先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成果,依托“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新开办企业全部业务线上“一表申报”,推广全程无纸化电子化登记,实现执照办理“零见面”。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办税、社会保障、公积金等政务服务领域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应用。

2.1.2 二级指标“贸易便利化”

三级指标“‘3C免办时间”的单位从“工作日”改动为“天”,删除了原有的“‘3C免办通过率”,增加了“‘3C免办”。指标的修改侧重反映持续优化的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和不断提升的上海贸易便利化水平。上海市作为全国首个“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试点,自2019年4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接3C免办工作,2020年发放进口产品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数量持续上升。在3C免办时间方面,上海市信用记录良好、追溯体系完善、申报批次较多的进口产品“3C免办”企业,可以在国家“3C免办”系统中使用“3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实施“自我承诺、自助填报、自动获证”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实现“3C免办”申报业务的“无纸化、零等待”效果,明显缩短企业获得《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的时限。

2.2“竞争环境”子指数

2.2.1 二级指标“反垄断案件”和“反不正当竞争”

本指标下删除了2019体系中的“竞争执法”和“‘双反调查”二级指标,新增二级指标“反垄断案件”和“反不正当竞争”,在三级指标中增加了“查处反垄断案件数”“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数”“查处传销案件数”“查处违法直销案件数”。指标的修改侧重反映加大对反垄断案件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持公平的市场秩序。加强竞争文化倡导,发布《上海市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获评上海市法治建设十大实事项目。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受理回应机制、适用例外报备、引入第三方评估等要求,形成刚性约束。完成《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修订。加强反垄断执法,围绕原料药、互联网、民生等重点领域。特别是2021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处罚决定书,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是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

2.3 “消费环境”子指数

2.3.1 二级指标“12315平台统计分析”

本指标下删除了2019体系中的三级指标“平台接收信息量”和“区承办情况”,增加了“投诉结案反馈率”“举报核查反馈率”“ODR企业和解投诉办结率”。指标的修改侧重12315平台的处理解决情况和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结果。

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进在线纠纷和解机制建设。与传统调解方式相比,ODR和解成功率提高,平均办理时长缩短,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也都较上线前有了明显提升。上海探索试点ODR企业投诉件實时互转、联动处置、信息共享,ODR运转处置效能排在全国前列;通过建立ODR引导、监管、示范三位一体的模式,逐步构建起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部门协作为一体的消费维权共治新格局。

2.4 “安全监管”子指数

2.4.1 二级指标“食品安全风险”

本指标下删除了2019体系中的三级指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查处食品安全案件”“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率”增加了三级指标“食品总体安全监测合格率”“食物中毒发生率”“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指标内容均来自于《上海食品安全白皮书》。使用更加明确的量化指标真实反映上海市大市场主体的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普遍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市食药安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和各区,研究制定了《2020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其中,明确提出事实最严监管。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加强监督抽检的问题导向和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理工作。充分应用现场监管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远程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完善“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网络食品销售、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管,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推进守护外卖食品安全行动,持续推广“食安封签”,用“小标签”来撬动食品“大安全”,让消费者“点的放心,吃的安心”。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向市民发布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的倡议,并发布地方标准DB31/T 1222—2020《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制管理规范》,引导广大市民形成健康的用餐习惯。

2.4.2 二级指标“药械化安全风险”

本指标下删除了2019体系中的三级指标“药品检查”“查处药械违法案件”和“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增加了新的三级指标“药品监督抽验合格率”“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不合格率”和“化妆品监督抽验合格率”。

在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抽检信息公开。完善后的新三级指标更能反映药械化领域的完整的抽检情况和质量水平。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落实“六稳”“六保”,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上海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严把质量关,维护市场秩序。

2.4.3 二级指标“特种设备事故”

本指标下删除了2019体系中的三级指标“查处特种设备案件”“特种设备事故”,增加了三级指标“出具监察指令书数量”。

2019年,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2019年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当中提出了四方面共21项要点工作,开展了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重预防、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以及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等一系列工作,大幅降低了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大幅提升了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2020年,上海市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印发的《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强化风险防控,牢守安全底线,全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保持了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

2.5 “监管效能”子指数

2.5.1 二级指标“信用监管”

本指标下删除了2019体系中得三级指标“列异企业比率”,在二级指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删除了原有的三级指标“双随机抽查效率”和“双告知推送数据”,增加了新的三级指标“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率”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的七项重点任务,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规范组织实施“双随机”工作。结合上海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继续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坚持规范、透明、公正的原则,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评价结果,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抽取检查对象。通过新增的两个三级指标能更好反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监管工作的覆盖程度。

2.5.2 二级指标“综合执法”

本指标下删除了2019体系中的三级指标“办理案件情况”和“行政诉讼情况”,分别用“案件办结数”“受理行政复议量”“受理行政诉讼量”和“行政诉讼败诉率”来表示。

上海市正全面推进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案件办理在查处案件数基本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案件办结情况提高。在市场综合监管领域施行执法事权“正面清单”,明确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事权,并着力“合并同类项”,将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所有检查项目、要求,尽可能整合合并到“一张表”或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全面推行“一次出动、全面体检”的日常执法机制,降低企业反复迎检的负担。为配套改革,2019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制定的《关于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指导和规范了上海市市场监管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效率。

2.6 “质量提升”子指数

2.6.1 二级指标“质量水平”

该指标下三级指标“工业产品质量”中用“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率”代替原有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率”,删除了原有的三级指标“工程质量”,新增了三级指標“计量基础”。

近年来,上海市一直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2020年发布的《关于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从培育质量优势、提升品牌活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强化工作保障5个方面提出了23条政策措施,到2022年,实现上海市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计量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不断夯实计量基础、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的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推动质量可持续发展,促进整体工业质量水平的提升。

2.6.2 二级指标“创新环境”

本指标下删除2019体系中的三级指标“专利授权率”“企业标准化工作情况”和“重点产品质量攻关量”,增加了新的三级指标“标准创新”和“专利”。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以来重视做好服务对接上海市企事业单位发展以及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战略,尤其在标准化工作和专利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其中,在标准创新方面,2020年度上海市积极鼓励与服务国家战略和产业布局,制定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标准,并推动成为国际标准。在服务业领域,企业要广泛开展标准制定和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推动服务业整体质量提升。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提升市场化标准供给效能,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标准水平,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

2.6.3 二级指标“品牌建设”

本指标下删除了2019体系中的三级指标“政府质量奖情况”;改为“质量奖励”;对原有的三级指标“体系认证情况”删除后细分为新的三级指标“认证”;删除原有的三级指标“商标创建情况”,使用新的三级指标“商标”和“商标注册成功率”来表示。

在2020年发布的《关于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打造更多鲜明特色的上海品牌,推动产品和服务提质升级。完善各级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树立政府质量奖标杆。营造良好的品牌成长环境,鼓励推行商标培育等公益孵化项目,园区设立商标品牌指导站等服务平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上海品牌的国际认知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使上海品牌成为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代名词,成为推动上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

3 结论

2020年度上海市市场监管综合指数指标体系是在上一年度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对照市场监管相关规划以及上位文件,对指标体系进行完善和优化,总结市场监管基本内涵与范围。新的指标体系能够有效加强上海市市场监管动态检测以及相关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体现国家相关政策规划要求和市场监管现代化的发展趋势。这也为加强和改进市场综合监管、综合执法提供依据,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同时,也推动跨行政区域市场监管体系数据的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为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综合指数的研制提供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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