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成湘 吕佳悦
刘三姐歌谣是广西宜州、柳州、桂林等地流行的与刘三姐有关的民歌、民谣的总称,蕴含了千百年来劳动人民对生活的热爱,体现了壮族人民勤劳勇敢、能歌善舞的特点。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将刘三姐歌谣纳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的重要标识。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刘三姐歌谣的传承和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传承、发展面临困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值得我们密切关注的课题。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发展刘三姐歌谣,我们有必要深入探讨刘三姐歌谣的保护和传承。目前我国对刘三姐歌谣传承方式的研究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中国知网中输入关键词“刘三姐歌谣传承”,以“篇名”条件进行检索,只出现8篇相关论文(数据截至2021年5月14日)。这些研究已提出一些保护措施的建议,包括财政、法律、教育等各个方面,例如,在财政方面有学者提出:国家和政府应针对刘三姐歌谣设立专项资金补贴,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1]。在法律上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法律主体,落实保护对象[2]。从教育入手,将刘三姐歌谣融入学校课堂,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一批传承人[3]等。这些建议有其合理的一面,同时也存在可继续深化的内容。早在1950年,日本就率先提出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这对我国来说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