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韩丽霞
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要明确什么是未成年人和刑事责任承担。首先,关于什么是未成年人的问题,在人类历史早期,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并没有明确区分,只是未成年人在承担责任时会相应缩减。在这样的理念中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没有实质上的区别。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承担可以概括为未成年人因为实施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而需接受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指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根据刑事法律规范强制其承受的刑事惩罚或者可以说是否定性法律评价。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平均犯罪年龄以及犯罪初始年龄都在降低。从刑法意义上讲,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主要影响因素是主观意识上的辨认和认知能力,而影响辨认和认知能力的主要因素则是心理成熟程度。据相关医学测算,未成年人的发育年龄较之20年前至少提前了2到3年的时间。然而我国的刑事立法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界限却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做出相应的改变。这样的滞后性导致时代的变化带来的犯罪低龄化问题得不到解决。相应的,由于立法上对未成年人的宽容和所谓的”免死金牌“使得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越来越严重化。
我国刑法中关于未成年犯罪规定的种类只有14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所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八种犯罪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