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鑫
(河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是由雇佣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虽然产生于100多年前,但是它在当代中国并没有过时,它为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宽广和崭新的视野。
马克思指出,工人的劳动可以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必要劳动是工人为获取自身以及其家人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劳动,剩余劳动是没有为工人自身带来任何价值,其生产出来的价值还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劳动。比如,一个糕点师傅一天的工资是100元,一天工作8个小时,能够做出8个蛋糕,一个蛋糕卖出的价格是100元。那么师傅做出第一个蛋糕且卖出去后带来的100元利润正好能够支付师傅的工资,那么做这个蛋糕所耗费的劳动可称之为必要劳动。而之后7个小时做出来的其余七个蛋糕所创造出来的700元利润就属于资本家所有,这个700元的利润也可称之为剩余价值,生产这七个蛋糕所耗费的劳动就是剩余劳动。由此可见,剩余价值其实是来源于工人的剩余劳动。
马克思根据“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在资本本身的价值增殖过程中所执行的不同职能”[1]区分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可变资本是购买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也就是上述所说的支付给糕点师傅的工资。不变资本是资本家购买的在生产过程中不改变自己的价值量的那部分资本,也就是上述糕点师傅做糕点所购买的面粉、鸡蛋、模具以及售卖蛋糕所需要的门面店铺等,这些都属于不变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