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洪娟,毛德敏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 昌吉 831100)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立足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短板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其作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七大战略之一。对西部省份尤其是新疆来讲,由于特定的历史和现实因素,广大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偏低、农业基础不牢固等问题较中东部省份更为突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更为明显[1],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为迫切,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实现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及“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居住着37 个民族,作为新疆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州,正面临着农业高质量发展转型瓶颈、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停滞不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展缓慢、农业农村人才资金缺乏等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促进昌吉州农村生产力和农业产业现代化的发展,将促进农村内部生产资源的规模化整合,推动了农民与企业的直接经济往来,能够大力助推昌吉州农业生产力和现代农业的进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对昌吉州甚至西部其他地区普遍存在的乡村发展问题给予总结和帮助,同时也能为后续农业农村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借鉴。
昌吉州农业现代化水平处于全国中上水平,规模化经营、农业机械化水平、高效节水等均走在全国前列,农业科技水平、现代生物种业、农村综合改革走在全疆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