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 跃 升
( 凯里学院文学院,贵州 凯里 556000)
鈡嵘在《诗品序》云:“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1]?诗歌的创作有赖于客观外界对诗人心灵的刺激。不同的场景,不同的际遇给诗人造成不同的心理感受,从而创作出内容不同的诗歌,表达出截然迥异的情感体验。刘勰所说:“情以物迁,辞以情发”[1]。作家的情感因受客观外界的激发,为了表述这种情感,必然用语言文字予以体现,这就是文学作品形成的过程。《尚书·舜典》亦云:“诗言志,歌永言”[2]。这里的“志”,即指作家或诗人的思想情感。钟嵘、刘勰等都说明文学作品的创作均依赖于客观事物的感召以激发作家的心灵,作家再借助语言文字等方式以表达作家的“志”,这种文学作品就是作家思想感情的载体,也就是作家“志”的文字体现。然而,作家心中的“志”(即思想情感)是复杂微妙的,很难用语言文字予以详尽描述。诚如《庄子》云:“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因此,作家为了表达自己复杂微妙的思想情感,就必然借用语言文字构建意象以寄寓其复杂而难以言传的情感,即“立象以尽意”。王弼云:“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意以象尽,象以言著”。结合作家的创作实际,通过文学作品准确领悟作家所要表达思想情感也应该包括两方面:一是对文学作品的文字的解读以理解其意象;一是结合文学作品的意象对文学作品中的“言外之意”准确把握,并作出判断、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