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华
(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江西 吉安343009)
史学的“学科性”不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现实中的这些硬事实(如史学研究者和历史研究机构的大量存在,高校普遍地都设有历史系并招收各层次学生,等等)并不能确证史学这一学科的正当性。自1973年海登·怀特(Hayden White)《元史学:19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出版以来,史学的学科性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很多国外史学家对此都非常清醒,如在2014年,林恩·亨特(Lynn Hunt)就坦陈,“尽管名人传记与大战题材的书籍持续流行,但史学依然处于危机之中”。[1](P1)然而,史学界对海登·怀特的这一诘难或挑战鲜有实质性的回应。
“学科性”指的是某种学问有资格成为一门学科的学理依据或规范性基础,其中最为核心的便是真理基础。对某种学问的真理基础的探究显然是一个哲学问题,所以,历史哲学是研判史学学科性问题的不二选择。西方历史哲学的发展脉络(自1725年维柯《新科学》出版至今大致300年时间里)可以划分为从思辨历史哲学到分析或批判历史哲学再到叙事主义历史哲学这样一个三部曲。[2]那么,这每一个阶段的历史哲学是如何界定史学研究的特性的?继而,在1725年之前的几千年里,人们又是如何看待它的呢?所以,对史学学科性的考察可以分四个阶段进行,这四个阶段也是西方历史哲学的发展脉络。
1725年维柯《新科学》的发表,标志着历史哲学的诞生,人们开始正视并探讨历史、史学的独特内涵。在此之前至古希腊,总体的态势便是,“在哲学的大部分历史中,它并没有把历史当作合适的思考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