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常态下资本项目异常情况的发现机理研究

2021-12-08 08:00陈立芳
时代金融 2021年24期
关键词:外汇预警资本

陈立芳

大数据理念的推出和持续强化,为加强资本项目监管提供了新手段,也成为监管部门提升监管质效新的需求方向。目前,基层外汇局都在竭力尝试利用外汇大数据进行资本项目异常情况的挖掘。本文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提出了构建大数据资本综合应用平台的构建思路和框架。

近期各行业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的经验做法不断涌现,而外汇资本项目如何利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加强资本项目监管新手段成为新的需求方向。当前基层外汇局都在竭力尝试利用外汇大数据进行资本项目异常情况的挖掘,但由于现行外汇大数据四维度综合运用、预警监测和监管机制协调等方面尚处于尝试状态,如何探索构建大数据资本综合应用平台是当前我们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外汇大数据利用现状

(一)采集标准化

近年来,外汇大数据建设特点是按照标准化对数据和系统由分散向集中整合,逐步实现数据的统一采集、管理和共享利用,完善面向主体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和面向业务领域的监测分析模式。如国际收支数据具有覆盖广、结构清、来源明确的特性,按照现行统一标准国际收支申报交易代码分为299项,几乎涵盖了中国所有涉外经济领域,对于构建全方位跨境资金流动大数据和监测体系有先天的优势,目前已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统计体系。

(二)数据利用多元化

目前外汇大数据时代数据庞大、内容复杂,包括历史所能够统计的、暂时无用的或冗余的、数据非关键要素等所有数据,外汇预警监测开始尝试在繁杂的数据中寻找线索和规律,实现外汇管理主体监管“精准监控”。目前,已经能够对外汇综合大数据的选取和采用,实现有针对性、行业性、精准性的数据抓取,并通过数据分析、比较、核对和运算后作为主体监管的参考依据。

(三)监管系统优化

进入大数据时代,外汇局已开始利用现有系统,对内深度整合和扩展内部系统,以外汇交易主体作为监测对象,收集重点交易主体所有涉汇信息,通过建立非现场监测预警指标,强化系统统计、监测、预警功能,挖掘业务量较大重点主体可疑交易进而发现违规行为,整合数据资源将各个系统统一到应用服务平台,能够实现对交易主体全景监测,立足于差别管理,为主体监管提供数据支持。

(四)管理方式个性化

目前,外汇大数据将交易主体的国际收支申报、进出口贸易、直接投资、银行结售汇、外债管理等外汇业务数据进行集中后,对交易主体进行系统评价、科学分类和择优限劣,并以分级、分类的方式实施宽严有别的差别化管理,对A类企业实行最大便利,对B类企业部分限制措施,对C类企业实行事前核准。

二、当前大数据资本项目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对大数据的重视程度不够,仍局限在“带着问题找数据”的思维

近年来,资本项目现场和非现场预警监测往往是“带着问题找数据”,即根据某一时期的资本项目监管目标和监管重点,搜集整理外汇检查与监测相应的数据,从搜集整理中的数据中发现问题,以达到监管目的。加之目前外匯管理岗位人员对大数据只是初步认识阶段,造成大量数据资源白白流失。新常态下迫切需要改变过去“带着问题找数据”向“大数据下找问题”转变,特别是如何运用“大数据”捕捉问题和线索,为做好主体监管打基础。

(二)“数据孤岛”现象较为明显,缺乏完整的大数据生态系统

一是目前资本项目积累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但由于各部门缺乏信息共享的政策法规,数据难以实现共享,甚至同一部门内部的数据也是相互孤立,尤其是业务部门、银行、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数据不能共享,形成“数据孤岛”。二是目前外汇各个系统的数据统计口径不尽相同。由于各部门监管重点不同导致采集数据的侧重点也不相同,所以在部门数据比对过程中,常常发现数据统计口径不统一,这为数据的后期分析利用带来不便。三是缺少大数据生态系统中的平台。一方面聚集的数据源有限,并且在数据挖掘与分析方面缺乏核心技术,缺乏高效的挖掘和捕捉应用能力,缺乏能够挖掘这些数据价值的人才,综合运用聚集的程度较低,没有形成有效的大数据生态链集群模式。

(三)外汇大数据管理存在的“四个矛盾”

一是数据大集中与采集数据难的矛盾。目前外汇管理应用服务平台上的部分系统,如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的数据信息由交易主体手工录入生成,无法避免错误与遗漏,难以从源头上保证数据信息准确完整。同时,外汇管理部门作为外汇主体监管与检查的具体实施主体,较难全面掌握交易主体外汇业务处理和数据生产、加工、报送流程,普遍存在对外汇业务系统数据解读难、利用效率低的问题。二是数据大集中与数据安全的矛盾。目前对采集外汇大数据的数据安全、访问权限、数据丢失和损坏等方面尚未制定严格的统一标准。三是程序性违规与非现场监管难的矛盾。非现场监管难与交易主体的程序性违规有关,程序性违规受技术因素、人为因素、制度和管理因素等多方面要素影响,如由于业务系统设置漏洞、业务处理流程存在违规、业务人员违规操作等原因,数据报送时频繁发生程序性违规,加之程序性违规业务量一般较大,仅通过非现场监测已经不能满足主体监管的要求,还加重了现场核查的工作任务。四是专业技术与业务监管方式的矛盾。目前,外汇业务人员主要职责在于如何充分利用现有各外汇监管系统,对系统筛选出的风险企业进行外汇业务监测。由于跨境资金监测制度仍不完善,业务人员计算机专业技术水平尚不完全符合监管方式信息化要求,缺乏应用大数据的相关人才。此外,加强对外汇业务人员综合分析、风险判别等履职能力的培养也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四)大数据的质量和应用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随着我国涉外经济的迅速发展,跨境交易笔数和金额的迅速增长,新的交易形式、交易品种层出不穷,导致当前外汇大数据采集出现遗漏、重复、缺失和错误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关键数据在多系统中均处于空白,个别数据的逻辑性存在明显错误等。二是目前联动监管所需要的数据分散于资本项目、货物贸易、账户管理等多个系统中,虽然跨境系统对分散于各系统的数据进行了采集整合,但与单个系统相比,数据的完整性、逻辑性及详细程度等还存在一定差异,如在预警指标实证中还必须分别运用多个系统进行筛选比对,程序及过程较为繁琐。同时,部分系统中对全部主体的海量数据还只能实现单月查询,如需进行中长期监测必须逐月导出、按月汇总,系统界面的友好程度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核查指标及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的预警指标是结合日常经验及辖内监管实际考量设计的,不可避免带有片面性和局限性,预警指标及核查方法的科学性、有效性、可持续性也有待日后检验。怎样建立基于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带着数据找问题”的主体监管机制,以准确评估各类异常指标及主体,及时发现掌握违规线索,切实维护和促进辖内国际收支基本平衡,防范化解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三、构筑资本项目大数据监管架构

(一)做好大数据“顶层设计”

依托现有法规,编制外汇大数据发展规划,对大数据采集和运用做好“顶层设计”,确保数据采集的标准化、安全性和应用性等各个层面都有比较明确的发展方向和配套政策,充分发挥现有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的作用,树立“大数据下找问题”的理念,实施大数据资本项目应用示范工程和案例解析,通过加强全员培训,真正提升大数据的应用水平。

(二)资本项目数据采集的标准化和系统化

一是制定外汇管理大数据采集的统一标准、口径、采集渠道、校验方式、信息安全和信息质量等规范,主要包括外汇主体信息、涉外收支信息、负面信息、关联衍生信息等,能够使外汇局通过大数据综合分析,实现对市场主体任何业务的真实发生情况“回放还原”。二是建立大数据关键索引关键字段。在大数据平台搭建过程中,对数据进行再加工,最主要是通过数据之间的共性寻找有业务联系的关联字段,将各个孤立的数据节点串成有机的数据链。三是保证数据信息质量。应严格规范系统数据采集方式,保障外汇业务数据质量。如,从业务和技术两方面严格审核银行接口程序设计的合规性,检查监督银行信息报送主体接口软件,要求银行接口数据必须从其业务系统自动采集,减少人工干预,从源头保证数据全面、准确、完整,对未实现数据自动采集的外汇业务系统,也要尽快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四是提高数据信息安全。对信息安全进行明确规定,并责成专职部门负责信息安全的管理和执行,同时,定期对大数据信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外汇大数据的准确无误。

(三)实现资本项目大数据“四维度”互连互通和共享

一是外汇局内部各业务条线之间实现互联互通。目前外汇局内部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国际收支申报、银行结售汇统计等都有各自独立的业务系统,其生成的业务数据都可通过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建立后台关联。二是外汇局与人民银行业务部门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外汇局与人民银行在部分业务上存在交叉,许多数据有共享价值。如人民银行的跨境人民币数据与外汇局的跨境人民币资金往来产生的国际收支申报数据之间存在着关联;外汇局与人民银行征信的互联互通。三是外汇局与银行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外汇局应扩大监测数据和银行的业务数据之间互联互通,利用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外汇检查分析应用系统开展对大数据进行非现场检查,能够收集到诸多可疑线索。四是外汇局与工商、税务、商务、海关等其他职能部门之间实现互联互通。目前工商、商务等部门对涉外主体的监管是外汇局开展主体监管的有效补充。如税务部门与外汇局在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领域校验核对;与海关的数据共享是检查贸易项下进出口业务真实性最直接的方法。

(四)大数据框架下资本项目预警监测

依托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等平台提供的数据支持,建立四类多维监测分析预警指标体系,进行综合分析及评估,捕捉资本项目关联数据中隐藏的可疑线索,发现风险点,挖掘资本项目风险典型,评估风险影响程度,加强区域形势研判,从而实现基于“大数据”的资本项目监管。

1.总体风险预警监测。通过设定宏、中观指标,结合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总体变化,加强区域内资本项目跨境收支总量、结构、特点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有效预判未来主体监管的重点及方向。

2.重要行为特征预警监测。通过设定资本项目行为指标、经常项目联动指标及其他指标,实现对主体资本项目、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全口径跨境业务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微观主体的异常交易行为。

3.主题/样本群监测。将区域中外汇收支和结售汇总量及差额较大、性质特别、行业特殊、违规可能性较高的重点、敏感类主体分类建立主体群,通过设立监测指标并开展持续监测,掌握不同行业、主体群在特定时期内的运行特征,寻找规律性因素,及时发现其中的异常主体。

4.关注主体库监测。对主体监管中存在指标异常或在全口径指标分析中存在可疑行为,但尚无充分违规证据的经济主体,将其列入关注主体库,加强对主体的连续跟踪分析,从而综合评估主体的交易行为。

5.敏感数据监测。一是以各外汇监测系统为依托,选取特定企业汇成敏感企业样本库,将同一主体在不同外汇系统中进行数据交叉比对,选取最精准数据作为样本企业基础数据,弥补单一系统数据的不足。二是以调查问卷为辅助手段,补充完善企业信息与数据,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业务进展,并将数据补充进样本数据库中,完善数据库内容。三是分析敏感企业微观主体。可对敏感主体进行主体综合分析、本外币结合分析、财务报表分析,分析敏感企业和行业的分布及趋势变化、敏感企业总量差额贡献度等。四是分析敏感行业大数据,判明货物贸易项下导致资金流与货物流发生偏离的主要环节及需要关注的行业、经济类型、贸易方式、企业规模等,分析直接投资项下资金流动特点,掌握行业外汇收支状况,对异常情况进行风险预警。五是分析辖区外汇宏观形势。综合辖区敏感行业资金流动规模、趋势的变动特点,有效判断地区资金流动方向,以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资本项下形势分析为基础,确定相关资金流出流入的规模和下一阶段的发展趋势。

6.指标分析。根据需要监测的主题,在不同系统模块中设置预警指标及监测時期段(一般为1月至1年),或导出批量数据后根据预警指标进行筛选,预警指标的阈值可以根据辖内国际收支及跨境资金流动的态势随时调整。将筛选出的资本项目异常数据及主体进行后续评估分析,对“存在违规流入”等短期资本项目监测指标筛选出的异常主体,确认违规的及时移交查处,暂时不能确认的列入关注主体库;对“涉嫌虚假外资”等中长期监测指标筛选出的异常主体,确认违规的及时移交查处,尚存在可疑的将其与年度申报、经常项目、反洗钱等数据进行联动分析。

7.联动分析。对系统中筛选出的可疑主体,在资本项目数据尚未实现突破的情况下,将其与其他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查找数据间存在的关联及疑点。如,对外商投资企业以实物出资的,监测企业验资前后货物贸易指标的偏离程度,判断企业出资的真实性及跨境资金流动的合理性。如,对新设外资企业资本金频繁、快速到账的,监测企业贸易项下预付货款及进口情况,根据预付货款支出时间、金额、交易对手等信息的关联比对,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循环使用资金、放大注册资本及抽逃注册资本等违规情况;如,对个人频繁接收境外汇款并结汇的,监测收汇用途并与洗钱指标比对,判断个人是否存在借道资本、经常项目实施洗钱行为;再如,对企业大额利润汇出的,结合历年年度申报数据,判断企业利润汇出的合理性。

8.延伸核查。根据指标分析、联动分析及其他环节发现的违规行为或可疑线索,结合实际需要开展延伸核查。通过调阅及赴现场查阅、复制企业、个人、金融机构的相关资料及凭证,约谈相关主体高管及其他核查方式,判断验证预警指标发现的线索及数据,及时锁定违规主体及问题。

9.分类管理。通过指标分析、联动分析及延伸核查资本项目等环节,分析处理大部分通过预警指标发现的可疑主体,并根据其核查情况实施分类管理。对已经发现并经核查存在违规的主体,及时移交检查部门,或按照相应管理规定处理;对暂未达到移交或处理标准的主体列入或留置在关注主体库,等待后续进一步监测分析。

10.风险评估。根据延伸核查中锁定的问题,结合前期监测中发现的异常数据,总结归纳数据与主体实际行为间存在的对应关系及关联规律,梳理资本项目违规风险及其实施路径。通过综合评估违规风险存在的普遍性和扩散程度,分析外汇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其效果,从而通过这种场景式、案例式的评估,固化调整各类预警指标的设置,加强预警指标与核查实际的拟合度。

(五)修订和完善各项保障措施

一是为避免外汇业务人员的违规操作,需建立健全外汇业务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监测指标及指标值设定,谨防程序性违规。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完善大数据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支撑体系,重点培养一批具有大数据背景的外汇管理主体监管人才,增强分析研判能力。三是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加大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完善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机制,提高大数据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1]黄广萍.数据挖掘技术应用领域分析探讨[J].福建電脑,2012(4).

[2]杨媛.芜湖市外汇业务主体监管研究[D]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2).

[3]刘世成.基层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存在问题及数据质量提升方法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6).

[4]吕晴灵.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共享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深圳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6).

[5]张鲁.我国外汇帐户管理体系的完善与发展研究[D]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4).

[6]贾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事后监管难点及对策[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4(8).

[7]洪伟.淮南市银行外汇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D]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5).

[8]闻采.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跨境资金监管模式探索[D]宁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3).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潍坊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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