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实践路径研究

2021-12-09 01:00刘伟钦
领导科学论坛 2021年11期
关键词:韶关市实践路径新时代

刘伟钦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城市民族工作成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民族工作之一。随着新形势下少数民族群众跨城乡跨区域跨行业流动加快,各地少数民族成分不断增加,城市民族关系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元。本文通过阐述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着眼韶关市城市民族工作的基本情况,研究分析韶关市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而提出韶关市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韶关市;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实践路径

中图分类号:D6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1)11-0052-06

基金项目:2021年度韶关学院统战理论研究课题立项项目“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实践路径研究”(SY2021TZ06);2021年韶关市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课题立项项目“创新创业视角下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实践路径研究——以韶关市为例”(2021sgtzkt05)。

一、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一)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研究的背景

我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五千多年历史长河中,我国各族人民勠力同心开拓和守护着辽阔的疆土,凝聚成具有伟大精神的、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将“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1]视为民族工作的宗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民族跨区域流动加快,互动交往加深,我国民族人口呈现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特点,形成大流动、大融居的新格局,城市里从事不同工作的少数民族同胞越来越多,已经是时代发展的必然[2]。198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轉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首次提到“城市民族工作”,并对其地位、功能和特点进行了阐述。自此,有关城市民族工作的探讨和研究便不断展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城市民族工作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的民族工作之一。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作了重要论述。2016年召开的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对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作出具体部署。

(二)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实践路径研究的意义

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实践路径研究,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以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为落脚点,以依法依规办理民族事务为核心,依托互嵌式社会结构,重点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管理,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共识化、法治化、融合化、均等化,让少数民族同胞更愿意融入城市,让城市更适合接纳少数民族同胞。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积极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少数民族同胞快速适应城市生活,实现少数民族同胞“城市梦”的同时,更好地体现少数民族同胞的自身价值[3]。

城市民族工作做得好与不好,直接关系到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成效,更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各级党政部门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不断健全机制,改进工作方式,为各民族在城市共居共学共事共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各民族共建城市美好家园、共创城市美好未来[4]。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民族团结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韶关市城市民族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韶关市城市民族基本情况

韶关市是广东省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区之一,世居少数民族为瑶族和畲族。截至2021年4月,少数民族总人口约5.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7%。其中瑶族3.2万人,畲族1.1万人,主要分布在乳源瑶族自治县和始兴县、南雄市、曲江区、翁源县、仁化县、乐昌市、武江区等8个县(市、区),辖有广东省3个自治县中的1个即乳源瑶族自治县,7个民族乡中的1个即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外来少数民族有壮族、满族、回族、苗族、维吾尔族等43个少数民族,总人口约1.2万人。韶关市现有的城市少数民族同胞,主要在韶关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以及在韶关市经商或务工。

(二)韶关市城市民族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1.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协同治理机制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民族跨区域流动变得越加频繁,韶关市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也呈现出上升趋势。面对进城的少数民族群众对城市的工作方式、生活模式和管理机制等表现出的不适应[5],必须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治理机制,才能有效化解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6]。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在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的领导下也建立了跨区域、跨部门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协同治理机制,帮助来韶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克服不适应等问题。

2.形成常态化的逢各民族传统节日慰问走访工作制度

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在尊重各民族传统节日习俗的基础上,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进行有效探索,形成了在各民族传统节日期间开展慰问走访活动的常态化工作制度。每逢在韶少数民族群众欢度本民族传统节日前夕或期间,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便会组织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开展慰问走访活动,既传达了党和政府对在韶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情况的关心和问候,也宣传了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有关政策法规,有效地拉近了地方党委政府同在韶少数民族群众的距离,帮助在韶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韶关。

3.强化社区民族工作地建设,培养了一批社区民族工作人员

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具有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韶关市浈江区车站街道和武江区武江南社区是各民族互嵌式居住的典型社区,也成为协调和化解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的前沿阵地和重要舞台。因此,社区民族工作能力、社区民间组织的能动性和社区民族工作人员的建设和培养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通过多重举措强化了上述各民族互嵌式居住的典型社区民族工作建设,奠定了社区民族工作的坚实基础,培养了一批扎根社区的民族工作人员,同时引导辖区有关单位、民间组织和各族群众等积极参与社区民族工作,发挥各方优势,实现良性互动。

三、韶关市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韶关市在城市民族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努力和探索,总结出一些切实有效的新举措和新方法。然而,随着新时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的增加和结构日趋复杂化,韶关市城市民族工作也面临一些新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不全,依法治理无据

韶关市城市民族工作遵照1993年由国务院批准、经国家民委发布施行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各级党委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对城市民族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少数民族群众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少数民族群众跨城乡跨区域跨行业流动加快,城市民族关系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元,现行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的需要,而韶关市针对城市民族工作又未出台具体的办法或实施意见,法律法规层面的滞后和不完善与城市民族工作所面临的更新更复杂问题之间的矛盾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在国家大力推行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城市民族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显得较为单薄,依法治理城市民族事务急需更多、更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二)社区结构不优,交流融合不够

韶关市除了浈江区车站街道和武江区武江南社区两个典型的民族互嵌式社区外,随着少数民族群众进入韶关市区经商务工,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民族互嵌式社区,如武江区西联镇太阳城社区、武江区工业中路社区等。由于语言、风俗习惯等方面的不同,城市各民族之间被一堵看不见的“墙”隔开,城市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不频繁不充分。在韶关市区的部分民族互嵌式社区,由于管理部门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机制没有为少数民族群众做适应性的调整,少数民族群众有时容易对管理部门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产生误解,认为其不尊重少数民族的习俗和生活方式,导致管理部门和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不顺利。

(三)公共服务不均,获得感不明显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否被流入地接纳,最直接、最实际的感受来源于对流入地民生公共服务的获得感。少数民族群众在跨城乡跨区域跨行业的流动过程中,对流入地提供的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生产经营、就医就学、证明证件和权益保障等极为关注并迫切需要。这些服务涉及流入地人社部门、市监部门、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和民宗部门诸多部门,极大考验着韶关各部门之间跨部门协调、信息共享和主动服务的意识及能力。就目前而言,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发挥了非常好的协调和沟通作用,然而,由于相关政策宣导不足、相关部门对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的认识不够等原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韶关市所接受的公共服务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充分,比如没有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有民族语言服务的公共服务窗口或设备等。

四、韶关市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实践路径

(一)用好用活新技术,助力提高认识水平和宣传效果

1.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多渠道多手段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宣导

将“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抖音、快手等视频和直播平台等老百姓常用易用的现代技术手段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宣传载体,改变传统城市民族工作宣传中以长篇大论或大篇幅的政策文件解读或引用等作为内容的方式,以更加具有趣味性和可读性的小短文、卡通漫画、60秒语音和小视频等方式展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内容,并与韶关市各类城市主题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以生动有趣的方式讲好民族团结的中国故事,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展现民族团结互助的良好传承和精神,增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统一认识。

2.提高民族工作认识,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

城市民族工作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也影响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推进进程,中共韶關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应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十九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等会议精神为指导,在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同时注重城市民族工作专业队伍的建设。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作为韶关市城市民族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在全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注重保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和尊严等行为做到零容忍,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从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7]。

(二)建立健全新法规,助力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力

1.密切关注《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修订动态

1993年施行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城市民族工作发展的新需要。从2006年开始,国家民委便启动了《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修订工作,2011年3月,国家民委将《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修订稿正式报送国务院进行审议。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民族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从2009年至2016年,连续8年将《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修订列入了立法计划,2016年,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将《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作为韶关市城市民族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密切关注《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修订情况,并以国务院最终批准发布修订完成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作为组织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的最新依据。

2.借鉴参考其他省市有关民族工作制度规范

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仅仅依靠国家层面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难以找到应对城市民族工作中出现各类新问题和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措施。因此,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应充分借鉴国内其他省市在处理城市民族工作中所总结和施行的各类制度规范,如2020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的、全国首个城市民族工作省级地方标准《城市民族工作服务指南》,并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形成一套符合韶关市城市民族工作实际的、可行的制度规范。

(三)优化互嵌式结构,助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1.优化互嵌式结构,促进各族群众交融

互嵌式社区结构是随着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加快,各族群众在大融居的社会环境下互动交往加深,产生的具有新型民族关系特色的社区结构。互嵌式社区机构中少数民族成分较多,民族关系更为复杂,对社区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方式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互嵌式社区更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理念,用好党群服务中心,搭建志愿者服务站、邻里互助中心等,以抬头可见、触手可及的各类服务中心(站点),为社区各族居民办实事、办好事[8],同时通过举办各类社区活动、各族居民参与社区治理,促进社区各族居民交往交流交融,最终可以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2.树立先进典型人物,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在互嵌式社区治理中,要实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一定不能忽视党团队组织的作用。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应该发掘少数民族居民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并将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居民发展入党入团入队,将支部建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发挥少数民族党员、团员、少先队员在互嵌式社区治理和民族团结创建中模范带头作用。

(四)构建新公共服务,助力提高改善各族群众民生力

1.筑牢社区主阵地,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重要载体。城市民族工作要把着力点放在社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族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环境。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应筑牢社区主阵地,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提升面对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就医就学、权益保障等的社区服务能力,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居环境,让各族群众切实体会到中华民族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基础上创造的发展成果,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强化“两地”对接度,提供贴心公共服务

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新时代,少数民族群众流动更加频繁、跨度更加广泛。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便指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关键是要抓住流出地和流入地的两头对接。“两地”政府对接中最直接便利的对接便是信息的对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地需要对少数民族群众的信息进行信息采集登记。“两地”政府信息的对接,不但可以极大降低流入地信息采集登记成本,而且可以减少对少数民族群众频繁地打扰,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两地”信息共享,可以让流入地准确了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文化水平、家庭状况、社会需求等,流入地民宗、公安、教育、人社、卫生等部门可以借助这些共享信息,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更为贴心、更具针对性的服务[9]。

城市民族工作是民族工作极为重要的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城市民族工作成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民族工作之一。本文分析了韶关市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困境,探索出韶关市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实践路径,可从用好用活新技术、建立健全新法规、优化互嵌式结构、构建新公共服务等方面,完善韶关市城市民族工作。

参考文献:

[1]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N].光明日报,2017-03-11.

[2]卿晓红.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的几个抓手[N].中国民族报,2020-06-23.

[3]袁纲.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的几个抓手[N].中国民族报,2020-09-29.

[4]尼玛邓珠.守正创新,做好城市民族工作[N].中国民族报,2020-08-11.

[5]乔国存,郑信哲.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三个不适应”及其治理路径[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9,40(7).

[6]张俊明,刘有安.东部城市民族团结工作现状及机制创新研究[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6).

[7]余海超.增强“五个认同”夯实爱国主义思想根基[N].广西日报,2019-10-29.

[8]张师平.城市社区民族工作的有益探索[N].中国民族报,2020-12-08.

[9]马伟华,兰金奕.大数据背景下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创新研究[J].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38(5).

责任编辑:罗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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