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乐
(中土集团福州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建福州 350000)
欧标作为国际主流标准之一,其完整的理论体系及严谨的推理逻辑值得中国企业学习及借鉴[1];同时欧标流通广泛,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欧标规范,熟悉欧标设计的思想和理念也显得尤为重要。
传统的桩基承载力是通过承载力极限值除以相应的综合安全系数(global safety factor)得到相应的抗力容许值(allowable capacity)。欧标(EN1997-1)较传统的用安全系数计算桩基承载力的方式有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用极限状态下的验算取代了安全系数验算;荷载作用、抗力、岩土参数均有相应的分项系数;不同的国家采用的分项系数组合不同;舍弃了容许承载力的概念,改用抗力设计值取代。这些变化使我们在使用欧标进行桩基设计时需要转变设计思路[2]。
欧标不再使用综合安全系数去计算地基和桩基的容许承载力,改用极限状态和分项系数原则,实际上在欧标中已经见不到容许承载力的概念了,取而代之的是设计值的概念,同时引入分项系数的概念,承担一部分以前的安全系数的作用,分项系数取决于设计参数或者计算过程的可靠程度,对应不同情况下分项系数也不同,这样使得设计更为精确,更为经济。例如极限承载力可通过静载试验、原位测试、经验参数法获得,按照传统的综合安全系数法,通过这些方式计算的承载力极限值要除以一个统一的综合安全系数来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