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科学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编制要点

2021-12-12 18:08:17王莉茜曹小柯汪婧
中国农业会计 2021年1期

王莉茜 曹小柯 汪婧

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政府会计制度,为政府部门编制财务报告提供了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原会计制度下编制基础由收付实现制调整为权责发生制的问题。本文主要阐述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改革的背景和过程、最新修订变化、编制要点、相关问题和建议,希望能对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起到参考作用。

一、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背景和过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预算法》提出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大改革举措。2014年12月,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

(一)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包括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基本准则主要规定政府会计目标、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核算基础,以及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求等。具体准则主要规定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具体经济业务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用指南主要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作出操作性规定。政府会计制度主要规定政府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及其编制说明等,便于日常核算。

2015年,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基本准则。2016年以来,财政部相继出台了政府会计具体准则第1-10号,包括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及应用指南、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会计调整、负债、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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