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地处杭州湾畔,位于沪、杭、甬及舟山群岛经济区域中心,是上海市的西南门户。金山区人口64.56万人,辖9个镇及1个街道1个工业区,124个村民委员会,124个村经济合作社,2368个村民小组。自2016年起,全面推进政社分设,实施“村、社”分账管理。村委会财务仍由镇代理记账站负责,村经济合作社按要求配备会计与出纳各1名,共计248名。改革以来,村经济合作社总资产及净收益呈逐年平稳增长,2016—2019年村经济合作社净收益从0.97亿元增至1.83亿元,已连续2年实现收益分配全覆盖。
(一)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与农龄统计政策。为精确确认成员资格,金山区及时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农龄统计工作程序的通知》,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农村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的知情、表决、收益和监督等权利。经统计确认,金山区现有村民37.15万人,现有成员26.01万人。
(二)出台村干部“基本报酬与兼职报酬”指导意见。针对改革过程中,大部分村“两委”班子成员与经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况,金山区印发委办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村干部工作报酬分配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村干部报酬由“基本报酬、工作业绩奖励和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兼职报酬”组成,并明确正职干部报酬与工作业绩奖励两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全区事业单位正科级当年度收入平均水平,进一步完善村干部工作报酬的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