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静 甄 巽
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农村民生和社会治理支出压力较大的新形势下,上海市闵行区在通过提升存量资产、投资开发增量资产等路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注重从制度和机制入手,制定出台《闵行区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闵行区关于开展村级组织预算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关于村级组织规范运行的若干操作口径》,强化村级集体组织规范管理和运营,推进集体资产监管精细化,积极破解集体经济增收难、负担重的问题。
以确保收支结余为导向,全面规范村级组织管理。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涉农街镇制定村级预算管理制度,村级组织合理编制村级财务收支预算,严格控制支出,确保收支结余。预算编制情况录入“三资”监管平台。二是严控外购服务。严格控制村级组织外购服务行为,除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且依靠村级力量无法完成的项目以外,原则上不得外购服务。三是规范福利发放。街镇制定福利发放范围及标准,福利发放纳入村级预算管理。村级组织制定年度福利发放方案,报街镇农经部门审核。四是规范收益分配。严格遵循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建立以丰补歉机制,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进行成员收益分配。提倡镇级集体资产收益向村级分配。五是合理配备人员。街镇明确村级组织工作人员的配备标准及工作报酬,严格控制村级组织工作人员数量及支出。除村“两委”班子成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只出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