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莉霞,刘 柳,蔡沈维
(1.镇江市丹徒自然资源发展服务中心,江苏 镇江 212000; 2.镇江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江苏 镇江 212000; 3.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江苏 镇江 212000)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对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是重要的环节之一,关系到城市品质、建筑安全质量和群众切身利益。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主要是对规划条件、技术规定、建筑设计等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核查。在此过程中,规划部门会征求专家、有关部门、利害相关人等的建议和意见,对方案是否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色彩是否与周边协调、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等提出专业建议。这些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后期重大变更,同时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和城市建设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