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 媛,雷 蕾,熊菲菲,王彩霞,吴小艳,贾福怀
(宁波御坊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 宁波 315012)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颁布,于2018年和2021年重新修订,针对部分广告业乱象,制定了许多禁止条款,如表示权威性的禁忌词、包含“首/国/家”及相关词语、包含“最”的词语、迷信用语等。同时还界定了虚假广告的含义,明确了最高罚款额度[1]。新的《广告法》颁布实施后,各省、市加大了监管和处罚力度,多平台曝光违法广告案例,以山东省为例,截至2020年12月底,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监测审核广告1 194万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线索的有2 508条次,查处各种类型的违法广告1 861件,罚没款3 263万元[2]。各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管不仅在传统行业,也深入了自媒体、新零售等多个行业,通过严加监管,让各广告主、广告发布者认识到合法合规的重要性,对消费者普及了知识,促进了广告行业的良性发展。食品广告在我国有着严格的法律体系,除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外,还需要遵守1996年颁布的《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其中保健食品实行广告审批制度,国产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申请,应当向批准证明文件持有者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口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申请,应当由该产品境外生产企业驻中国境内办事机构或者该企业委托的代理机构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各省、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都会公布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本文通过对2020年食品违法广告典型的调查,分析各违法情况占比情况,结合调查结果对我国食品类广告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