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玉君
为适应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移交村集体管理工作需要,准确核算村集体接收扶贫资产相关经济业务,规范村集体对扶贫资产和收益分配管理,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会计核算方法。
按照经审批同意的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扶贫项目由接收村自己实施的,相关经济业务的核算按下列办法执行。
以收款收据记账联和银行进账单为原始凭证记账。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财政扶贫资金(或产业扶贫资金或其他扶贫资金)
按照经批准的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1.对外直接资金投资
(1)对外投资。以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扶贫资金投资合同、被投资方收款收据和转账支票存根为原始凭证记账。
借:短期投资(或长期投资)——扶贫资金投资——(具体
被投资方名称)(金额为原始凭证记载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金额为原始凭证记载的金额)
同时,将专项应付款结转为资本:
借:专项应付款——财政扶贫资金/产业扶贫资金或其他
扶贫资金(金额为原始凭证记载的扶贫资金部分)
贷:资本——财政扶贫资金/产业扶贫资金或其他扶贫资金(金额为原始凭证记载的扶贫资金部分)
(2)收到投资收益。以收款收据记账联和银行进账单为原始凭证记账。
借:银行存款/现金(金额为原始凭证记载的金额)
贷:投资收益(金额=原始凭证记载的金额*村集体投入的自有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