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生病靠扛”,医保持续发力

2021-12-15 18:20靳亚男
大众健康 2021年12期
关键词:合作医疗医疗保障医疗保险

靳亚男

我國的医疗保障制度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而诞生,并跟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现已走过70余年的改革发展历程: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建立的劳保、公费医疗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如今正向全面建成新时代中国特色医疗保障体系迈进。

医疗保障从无到有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即使在战争时期缺医少药的困难境况下,晋冀鲁豫边区、苏皖边区、鄂豫边区等革命根据地政府先后制定和实行了《劳动保护条例》,其中就包括医疗保障的内容。

应战争需要,各根据地实行战时供给制度,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免费医疗,这也是公费医疗制度形成的基础。免费医疗的服务对象不仅包括全体官兵,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干部、普通工作人员、学生等, 也都享受这一待遇。对于普通群众,军队和地方医疗机构尽可能地采取减免医疗费用的办法,积极为群众治病。有数据统计,在边区医院治疗的病员中,群众的比例在1941年占25%,1942年占27%,1943年达30%。免费医疗适应了战争的需要,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群众疾苦的关怀。

当时的陕甘宁边区, 地处偏僻落后的山区,医药卫生事业十分落后,西药极为匮乏,而中药遍山皆是。边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 并充分发掘利用, 于1939年成立了一个防治结合、医药并举的卫生机构——陕甘宁边区保健药社。为应对1944年延安一带流行的伤寒、回归热等传染性疾病,延安政府应群众要求建立起一个合作社性质的医疗卫生组织——卫生合作社(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形成的基础)。这些举措不仅保障了当时军民的身体健康,还为新中国成立后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积累了宝贵经验。

1949年的中国百废待兴,“在稳定社会的同时,迅速开展生产,发展经济,确保老百姓的生活过得去、生存有保障”,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初面临的严峻考验。当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中第三十二条提出“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新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自此拉开帷幕。

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

20世纪50年代,中国的医疗卫生基础薄弱,全国各地疫病横行。1952年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确立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医疗保障制度随之推进,逐步建立起劳保医疗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

1951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其中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师处医治时,其所需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1952年6月27日,周恩来签发了《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规定从7月份起分期在全国公职人员中推行公费医疗制度。这两项制度为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提供了保障。为了确保制度能够正常运转,国家严格控制药品和医疗服务的价格和额度,将营养滋补品和贵重药品等费用排除在报销范围之外。

虽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广大农村地区还没被医保制度覆盖,但随着基层卫生网络的建成和卫生防疫工作的开展,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也迅速得到改善。最早的农村合作医疗出现在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1955年5月1日,全国第一个卫生保健站——米山联合保健站正式挂牌成立。它所实行的联合保健制度,被视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雏形。之后,米山乡的经验在山西、河南、河北、湖南、贵州、山东、上海等地得到推广。到20世纪60年代,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和广大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

劳保医疗制度、公费医疗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构成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医疗保障制度,在我国持续实施了40多年,为保障国人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医疗保障制度试点探索

1978年,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经济形态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为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医疗保障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一些地方和企业就自发地进行改革探索,包括河北省的石家庄地区、北京市及四川等地。目睹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制度日益凸显的弊端和难以为继的情状,各地自发探索改革,内容主要是医疗费用与个人适当挂钩等,以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和医疗资源的严重浪费。

1989年,国务院批准在辽宁省的丹东市、吉林省的四平市、湖北省的黄石市、湖南省的株洲市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同时,深圳市、海南省也开始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综合改革试点。1992年,国务院启动对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总体的改革试验。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以此为起点,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直接组织领导下,开始了“统账结合”模式的社会医疗保险探索试验。1995年,在江苏省镇江市、江西省九江市初步建立起职工医疗社会保险“统账结合”模式(被称为“两江”试点)。

1996年,在总结“两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扩大试点范围,由“两江”扩大到全国20多个省区40多个城市。扩大试点进行了两年多时间,具体探索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路径和办法。

历时10年的医疗保障改革试点探索,为新一轮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做好了理论和政策上的准备,也为正式开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改革的征程,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

逐步实现全民覆盖

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开始逐步建立。此后的20年,中国先后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又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实现参保人全覆盖。

从2003年起,在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我国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也在这一时期得以建立,旨在解决重度残疾人、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低保户”等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印发,开启了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旨在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提出整合城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截至2017年,全国除少数几个省(区)外,基本完成了整合任务,实现了“六统一”,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2016年6月, 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 在全国15个城市进行试点。这项制度也被称为“第六险”,对化解老龄化社会风险,解决数以千万计失能者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问题,确保基本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国用短短20年的时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医疗保障全民覆盖的目标。

全面建设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

2017年,党的十九大召开,标志着中国医保改革发展进入了全面建成中国特色医疗保障体系时期。2018年3月,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成立,统筹规划、资源整合、信息一体、集权管理,改变了医保原有的“九龙治水”现象,开启了全面建成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新征程。

2021年9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到2035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规范统一,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治理格局总体形成,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优越性充分显现,全民医疗保障向全民健康保障积极迈进”。

从常态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到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从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到巩固医保基金监管高压状态,从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到提高医保公共管理服务能力,中国的医保改革正给人民群众带来强烈的获得感。

目前,我国已建成全世界最大、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也被不断引入医疗保障管理和经办服务中,极大地提升了经办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新时期,中国医疗保障改革“再出发”,继续用发展的眼光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全方位服务于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助力健康中国梦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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