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梅城 盘智斌 陈明丰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2018 年8 月1 日实施的《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标准[1](以下简称《标准》)中,对于防烟楼梯间首层扩大前室(合用)的防烟措施,未有单独的明确的规定。在其它楼层前室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前提下,首层是否一定需要采用机械防烟系统,还是满足条件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防烟分区,考虑自然通风。这一点在设计人员、业主、以及各审图公司,均存在不同的看法。本文以一个具体的工程案例为例,来探讨各种方案的优劣和可行性、合理性。
工程概况如下:本工程为某地垃圾发电项目,主厂房/主厂房附屋,占地面积9000 m2,总建筑面积20000 m2,建筑层数为地上1 层局部6 层,地下1 层,建筑高度为47.5 m。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工业建筑,抗震烈度为6 度,二级耐火等级,丁类火灾危险。
主厂房设置消防电梯、防烟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前室及楼梯间负责的层数为六层(楼梯间按自然层计算层数),负责的高度为0 m~31.6 m,无地下层。建筑专业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2](以下简称《防火规》)的6.4.3.6 条设置一层扩大前室。前室平面图详见图1。

图1 首层扩大前室平面图
根据《防火规》8.5.1 的要求,4#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措施。
该防烟楼梯间共有六层,主厂房为高度≤50 m 的工业建筑,楼梯间及前室负担高度为31.6 m。根据《标准》3.1.3 的要求,优先考虑自然通风。
而本工程各层前室(除一层扩大前室)外,均无外墙外窗。不满足3.1.3.1 的要求,因此楼梯间需要设置防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