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对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负面影响及控制路径探究

2021-12-18 02:25李姝
大学·社会科学 2021年11期
关键词:自媒体影响大学生

李姝

摘  要:自媒体的迅速发展给高校学生的生活方式带来了重大变化,对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产生了深刻影响。本文在深入分析自媒体对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负面影响的基础上,以运用自媒体新载体为切入点,以理论研究与现实生活实践为着眼点,探讨自媒体网络生态下的大学生法治人格形成路径,寻找自媒体生态环境与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契合点,做到净化自媒体环境与高校法治文化建设统一、虚拟性教育与现实性教育统一、丰富法治正能量与强化法治实践统一。

关键词:自媒体;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影响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164(2021)41-0089-03

法治中国,关键在于與法治理念相适应的思维方式能否被公众普遍接受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治思维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系统的法治教育和长期的文化积淀。

当前,网络媒介对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产生深刻影响,以“90后”为主的当代大学生网络化生存、网络化生活成为常态。大学生获取知识信息的来源不再局限于课堂,网络自媒体是另一重要途径。然而,自媒体并不能全面呈现真实世界,其作为一把双刃剑,难免会对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产生或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因此,如何积极应对大学生群体的变化和网络媒介的变化,最大程度地控制自媒体带来的负面影响,创新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路径,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培育的实效性,已成为高校面临的艰巨任务和崭新课题。

本文在深入分析自媒体对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负面影响的基础上,以运用自媒体新载体为切入点,以理论研究与现实生活实践为着眼点,借助自媒体创新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工作机制,探讨自媒体网络生态下的大学生法治人格形成路径,寻找自媒体生态环境与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契合点。

一、自媒体的特征与参与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现状

(一)自媒体的含义与特征

自媒体是以微博、博客、微信等为代表的一种新兴社会信息传播平台。作为一种新的传播媒介,自媒体(We Media)一词最早源于2003年7月美国新闻学会出版的由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里斯合作的“We Media”研究报告,报告提出了自媒体定义:“We Media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当前,自媒体运用中有两个显著特点。

1.自媒体覆盖面广。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95亿,在整体网民中学生依然是最大的群体,占比为25%[1]。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自媒体背景下的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调查也指出,大学生网民对微博、微信、人人网以及娱乐软件等“都非常了解且常使用”,对于日常生活中登录微博、微信及人人网的频率,47%的受访大学生表示“手机绝不离身”[2]。可见,大学生群体使用自媒体的频率高、依赖性强,自媒体已深刻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行为习惯。

2. 自媒体功能强大。首先,传播主体“去中心化”,每个用户都是信息传递的节点,都可以对外发布和接收信息,分享自身新闻和各自观点,也就是人人都成为发言人。其次,传播内容“碎片化”,自媒体发布的内容因篇幅有限,通常是通过零散、碎片化的论述阐明某种观点或看法,缺乏系统表达,会影响公众对事实真相的全面了解和深入思考。再者,传播能量“核裂变化”,一条信息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可以让很多人知道,并产生巨大的舆论引导力。

(二)自媒体参与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现状

法治思维是公民按照法律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和解决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是将法律规定、法律知识、法律理念付诸实施的过程[3]。法治思维是公民从事社会活动和法律实践活动的基础。大学生正处于思想道德和法治观念成长期,具有极强的可塑性。与此相对应,自媒体参与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现状却令人不容乐观。

1. 使用数量少。运用自媒体参与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高校法治教育工作者数量少。法治思维培育大多采用单纯的理论灌输模式,培育理念落后,培育模式滞后,培育载体与方法单一,培育过程不符合时代特点、脱离学生实际。

2. 实效性差。由于高校重视程度不够、技术水平有限,法治教育工作者仅简单把自媒体作为理论灌输、说教的替代品,忽视学生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导致自媒体在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方面的实效性差。

二、自媒体对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负面影响

自媒体因其传播主体“去中心化”、内容的简明性、操作的便捷性、交流的即时性和临场感,契合大学生个性化和多元化的需求,满足他们信息获取和舆论参与的需要,符合他们的学习方式、生活习惯和思维模式,深受大学生群体的追捧。自媒体颠覆传统的新闻传播方式,深刻改变大学生的生活形态、思想文化、法治意识,给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环境和过程带来了冲击和挑战。

(一)自媒体裂变传播致法治思维培育舆论环境复杂化

自媒体具有核裂变化的传播速度,任何信息一旦发布,就会像病毒一样迅速传播。在自媒体意见领袖的影响下,也容易形成网络舆情。随后在网络舆情的持续发酵下,评论的随意和自由导致大量虚假信息或负面情绪堆积,充斥淹没正面或有价值的信息,导致自媒体上信息真假难辨[4]。在社会公共案件中,如于欢案、大学生“掏鸟”案、药家鑫案等,网民大多从道德思维的角度评判,若再受负面虚假信息的误导,易致网络民意与法律规定、法治精神产生冲突,法律至上的权威不断受到挑战,以合法性为评判标准的思维方式受到挑战。

(二)自媒体文化多元致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弱化

当前,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多元文化交流与并存,加之自媒体信息传播隐匿、便捷、开放,自媒体平台上充斥各种各样的思想学说以及存在大量反动低俗、恶意造谣的信息,这些直接冲击并消解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影响了青年对主流文化的价值判断。一些西方国家伺机利用自媒体工具,将其鼓吹的所谓“政治民主化”“法治现代化”思想渗透给大学生。在这样的自媒体环境下,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对其信仰程度势必会减弱。

(三)自媒体大量负面信息致大学生公平正义理念动摇化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恶于十次犯罪。在自媒体时代下,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徇私枉法、以权压法的腐败不公现象,被网络无限放大。部分网民和媒体道德失范,为吸引眼球、片面追求点击率,甚至仅为个人私利或发泄不满情绪,制造、传播虚假新闻或截留事件全面真相。

自媒体“信息流”泥沙俱下,充斥着大量蕴含个人感情色彩的观点或被媒体无限放大的负面报道。大学生身心不成熟,易被负面信息牵引影响,导致其对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产生困惑与动摇。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这给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四)自媒体虚拟交往致大学生网络违法犯罪频发化

自媒体平台上,信息的发布和转播缺失“把关人”。自媒体的虚拟性、隐蔽性与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为社会上低俗内容和不良信息的隐藏提供了便利,带有情绪化、非理性和引导性的信息常常被冠以“正义、良知、理性、爱心”之名进行伪装。部分大学生自控能力和辨别力较差,以传播不良信息为乐,甚至走上网络违法犯罪的道路[5]。此外,自媒体存在虚拟化交往的特点,交往过程中难以辨别对方的真实身份,使得大学生存在侥幸心理,很容易忽视法律的存在,认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敢做的事情,可以在网络上大胆尝试,网络犯罪案例因此逐年上升。自媒体环境下,大学生违法行为成为法治思维培育中的突出问题。

三、自媒体对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负面影响的控制与转化

自媒体成为大学生喜闻乐见的生活学习方式,法治教育工作者应与时俱进地适应媒介的新变化,最大程度地控制自媒体带来的负面影响,创新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载体和路径。

(一)净化自媒体环境与高校法治文化建设统一——基于培育环境的视角

自媒体信息鱼龙混杂,导致法治思维培育网络环境复杂,加大了法治思維培育的难度,因此,净化自媒体环境势在必行。政府应加大对自媒体平台的监督,完善法律法规,对传谣、造谣、误导舆论的网民或媒体予以处罚。同时,高校也要加强对自媒体环境的监督、追踪,培育学生信息员和自媒体舆情监管员,增强对自媒体信息的筛选与过滤,对违法、谣言等负面信息及时发现、处理。校园环境是无声的教师,高校应创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建立高校法治文化,“以文化人”,将净化虚拟世界与现实环境统一起来,让学生时刻受到良好法治文化的感染,对学生的法治思维可以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渗透作用。高校应充分利用广播、橱窗、墙绘以及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法治思想,并紧密结合学生日常事件教育学生;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打造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的“品牌”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契机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高校应完善规章制度,坚持程序正义,实施依法治校,把普法的教育效果通过学生的亲身体验转化为守法的内在自觉,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法治思维。

(二)虚拟性教育与现实性教育统一——基于培育模式的视角

随着自媒体在高校校园的辐射增强,高校法治教育工作者应当与时俱进地把握新媒介,创新法治思维培育方式,构建虚拟性教育与现实性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美国传播学者沃伦·韦弗曾说,“传播是一个心灵影响另一个心灵的全部程序”[6]。学生乐于接受以平等互动式交流为主的自媒体,法治教育工作者应当通过在自媒体上以平等对话的方式进行隐性教育渗透来影响学生。自媒体上的话语权的争夺是对未来的争夺。教师要积极主动掌握主导地位,利用自媒体参与性、及时性和新颖性的优势,将贴近青年心理、符合青年特点的方式,在民主对话中以正确的法治价值观念作为引导,推动舆论导向。教师可以通过论坛、微博、微信群等信息传播与交流平台,发动学生对社会上的热点事件和典型案例进行交流探讨,让大学生切实明白法治的精神,认可社会主义法治的积极价值,最终帮助学生将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并时刻自省,自觉抵御网络违法行为。

此外,单一的法治思维培育模式已不足以应对大学生的思想发展状况,必须将网上动态跟踪与线下个体教育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拓展教育的时间和空间,克服传统法治思维培育滞后性的问题,实现针对全体学生、全程覆盖,针对个别学生及时跟踪、重点关注,提高法治思维培育的实效性。

(三)丰富法治正能量与强化法治实践统一——基于培育对象的视角

自媒体上过度披露社会不公现象、过度渲染极端个案,不利于大学生法治信仰的树立,更不利于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形成。高校必须加大自媒体正面引导力度,将其打造成引领青年学习和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法治精神的主阵地。自媒体时代是一个“内容为王”的颠覆式媒体时代。高校法治教育工作者应围绕学生关注度高的法治热点实践问题,打造自媒体法治品牌栏目,传播社会公平正义的正能量,引起学生的共鸣,将公平正义作为自身的信条,在面对各种矛盾问题时始终依照法律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形成法治思维方式;同时应当积极鼓励大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如开展“旁听法庭审判”、组织“送法进社区”、参观监狱等,让大学生对所学的法律知识有直观的体验,从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等法治价值,减少消极网络文化给大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 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 (2017-01-22). http://www.cac.gov.cn/2017 -01/22/c_1120362500.htm.

[2] 王小占. 大学生使用自媒体现状的调查和建议——基于武汉地区高校的调查[J].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3(15):28-29.

[3] 蔡晓卫. 论高校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养成[J]. 中国高教研究,2014(03):76-79.

[4] 王燕红. 微博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负面影响及控制[J]. 集美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4,15(02):92-95.

[5] 陈慧. 互联网时代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价值与路径研究[J].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6(01):149-152.

[6] 戴元光. 传播学通论[M]. 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

(荐稿人:杨英,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思政教研部副教授)

(责任编辑:秦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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