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券设隐形门槛,消费者能索赔吗

2021-12-21 23:53李文超李昕豫
新传奇 2021年46期
关键词:孙先生权益保护法优惠券

李文超 李昕豫

孙先生网购使用“19999超级币”抢兑了一张某店铺“满299减299”的优惠券,后在使用优惠券过程中被告知,仅适用于该店铺内两件固定尺码的短袖。

在优惠券兑换前与兑换过程中,电商公司未进行任何限制消费的提示,且无法查看优惠券详细内容,孙先生认为该电商公司故意欺诈消費者,诉至法院。

电商公司认为,此次兑换是与合作商家共同开展的,优惠券疑似由涉案店铺发放,该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

民事欺诈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是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行为,既可是积极的行为,也可是消极的行为,可分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的欺诈和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的欺诈;二是要有欺诈另一方行为,即受欺诈方因此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经营者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的行为导致消费者被欺骗、误导,是认定经营者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的关键。

依据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否则,会影响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该案中,涉案优惠券的有效期、使用规则、限制条件等重要信息,用户必须在完成兑换后才能在具体页面中查看,并且整个兑换过程不能退回操作。法院认为,可供选择的商品种类是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的重要参考因素,电商公司未履行真实、全面告知消费者商品信息的责任,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电商公司在涉案优惠券标示设置中存在不严谨之处,但并不足以推断出其主观上存在恶意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的故意,应属于网页宣传的瑕疵问题,尚不构成欺诈。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电商公司在对使用虚拟币兑换的优惠券使用范围标识设置上存在瑕疵,判定其赔偿孙先生经济损失299元。

法官建议,会员积分(币)兑换虚拟财产(优惠券)应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为消费者提供取消(退回)兑换的途径和方式。同时,网购平台应通过信息技术手段,采用增设提示信息链接等方式,确保在兑换前告知用户兑换商品的全面、准确信息,从而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歧义,剥夺消费者比较、鉴别和挑选商品服务的权利。

(《北京日报》)

猜你喜欢
孙先生权益保护法优惠券
优惠券套路,多不多
淘宝直播优惠券怎么设置
莲藕排骨汤
两车相撞,73岁“老学霸”用物理运算自证无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项目化教学设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项目化教学设计
浅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现状
浅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现状
海峡两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比较研究
我无争,天亦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