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譞,李于刚,龚慧敏
(江西农业大学园林与艺术学院,江西南昌 330045)
江西省泰和县槎滩陂灌溉工程,利用赣江支流禾水中下游的牛吼江,灌溉吉泰盆地西南缘667 km2良田,始建南唐,至今依旧发挥重要的农业灌溉功能,是灌区水利社会生态系统重要的一环。随着世界遗产的保护理论向人居环境各领域的渗透,人们对遗产价值的认知度普遍提高,保护和利用遗产的意识增强[1]。梳理槎滩陂水利工程的生态功能和地域文化特征,分析槎滩陂水利风景区对该水利工程的开发利用现状,从生态系统保护的角度出发,提出可持续发展的遗产保护性开发策略。
1972 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提出,“文化和自然遗产包括,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及考古地址等地方”。1982 年,佛罗伦萨宪章在威尼斯宪章基础上提出“活的古迹(Living Monument),其保存必须根据特定的规则进行”,并将其作为宪章之议题。20 世纪90 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针对世界遗产地的保护提出“活态遗产”(Living Heritage),旨在强调文化遗产在本地区中的动态使用和传承[2]。
世界灌溉工程遗产(World Heritage Irrigation Structures,WHIS)是国际灌排委员会(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Irrigation and Drainage,ICID)在全球范围内设立的世界遗产项目。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必须是具有100 年以上历史的引水堰坝、蓄水灌溉工程、灌渠工程等农业用水活动的遗址或设施,分为至今仍在发挥灌溉功能和已不能发挥历史功能但仍具有“档案”价值的遗址[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