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建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治理共同体是创新性概念,强调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关切和回应,以及人民社会治理的主体性、责任感。社区是社会治理的末梢,是市民最直接的生活场所,是城市文明的基础,社区的宜居环境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关系到市民对党委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的评价。因此,社区之事非小事。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应以城市社区为重点进行实践培育。
根据我们长期以来对社区治理的跟踪调研,认为社区治理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已经暴露且非常严重,有的处于潜在状态,“盖子”还未完全揭开,我们将这些问题集中概括为“六大隐患”。希望能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着手一一化解,否则,这些潜在的风险日益累积,将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甚至产生社会稳定风险。
据宁波市住建委统计,宁波共有住宅社区1967个。调查发现,社区治理存在三个失序趋向:一是自治机构运转失序。社区业主委员会覆盖率约为60%,目前不少处于空转或停摆状态,实际正常运转的不到10%,主要原因是业委会缺乏上级部门有效的指导,缺乏统一规范的程序制度,业委会委员缺乏制度程序意识、专业能力不够等。二是社区自我管理失序。约有80%的社区已经实行了物业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社区,除部分属于新交付社区外,大多管理状况不佳,而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社区中管理良好的也只占1/3左右,且总体社区环境和管理水平都呈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