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龙
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300071
中国是一个治理难度非常大的国家,一是国土面积大,疆域辽阔,地形复杂,导致治理成本居高不下;二是人口众多,多民族共存,构成成分复杂,使得治理的难度大;三是国内自然地理条件和人文环境地区差异大,经济发达水平地区差距大,对治理的公平性提出很高要求。为了治理这样的一个超大规模的国家,需要多种空间治理的单元。
空间是地理学、区域经济学、行政学、政治学等学科都关注的研究对象。具有治理含义的空间分析概念主要来自行政学和地理学,其中最为常用的是行政区划,不但成为上述学科的一个基本概念,而且进入了政策文本。近年来,地理学的尺度概念受到学者的关注,不断被引入空间治理的研究。
行政区划概念在中国包括范围和等级两个维度。范围通过行政边界来明确,等级分布在行政层级体系中。一方面,全部国土分为若干个行政区,每个行政区的四至清楚,行政区之间没有空白地带。行政区下面可能包含若干次一级的行政区,它们之间的边界也不交叉。另一方面,全国的行政区分为不同的等级,共同构成一个等级行政体系,高一级的行政区包含若干次级行政区。研究行政区划的学者从行政区划概念出发,对其有所扩展,提出一系列衍生概念,用于分析非实体性治理单元,包括“准”行政区划、“虚”行政区划、“半”行政区划[1]等。“准”行政区划的“准”是相对于行政区划的级别而言的,包括那些不在正式行政等级序列里,但又具有行政管理全部职能的实体性治理单元,如副省级城市、县级市、镇级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