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犯罪的侦查难点及对策探究

2021-12-28 04:47:38蓝彩箫卢跃汭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蓝彩箫,卢跃汭

(1.广西警察学院 侦查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3;2.广西北海市公安局 海东派出所,广西 北海 536000)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的时代,然而高速发展的经济也是一柄双刃剑,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就存在冲出轨道的可能。民间借贷古来有之,发展到现在交易规模日益壮大,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和监管,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近几年“套路贷”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无论是江苏泰州虞某云“套路贷”犯罪案件,还是浙江绍兴“米房”“套路贷”犯罪案件,都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为此,侦查部门对此类案件更应提高关注,加强研究应对方法。

一、“套路贷”犯罪概述

(一)“套路贷”的法律定义

“套路贷”不是刑法中的具体罪名,一般以“信用贷”“分期贷”“手机贷”“培训贷”“校园裸贷”等形式出现。“套路”二字所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利用的,其一系列独特的犯罪手段,通过这一手段来达到其侵占被害人财物的目的。其犯罪行为往往身披“合法”的外衣,粉饰其违法犯罪的行为,实际上,低息借贷为虚,侵占财物为实。《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