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力
摘 要:民营经济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查发现,在民营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够与工作方式方法不当的问题并存,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覆盖面、影响力等方面均有待加强。因此,要结合民营经济的特点,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首先,明确各类群体的工作主体,以分层分类的工作主体协同机制实现意识形态工作全覆盖;其次,基于民营经济属性,明确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的基本思路;再次,基于“利、情、理、乐”视角加强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
关键词:民营经济;意识形态工作;调查
中图分类号:F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21)05-00054-06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容纳了全国80%以上就业人员、汇集了具有不同群体特征的民营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成员以及其他建设者的民营经济领域,理所当然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的意识形态工作基础上,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民营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本次研究共回收有效问卷122份,涉及118家民营企业。问卷填写者中男性略多于女性,以企业主或法人代表、管理岗位者居多,占88.5%;35-45岁者略多,占41.8%;本科和大专学历者较多,占63.9%;中共党员占36.9%,群众占47.5%,民主党派成员占11.5%;在人大、政协、人民团体、社团等有任职经历的占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