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我国刑事活动中,刑事政策一直发挥着重要功用。回顾其发展历程,科学地定位、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必然选择。德国几代刑法学家在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理论探索中颇有建树,罪刑对称、李斯特鸿沟、罗克辛贯通等对我们认识、建构二者关系具有借鉴意义。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的构建应着眼于整体性功能的实现,以辩证统一为前提,建立协调、融通的关系。
关 键 词:刑法;刑事政策;罪刑法定;互动关系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21)12-0097-10
收稿日期:2021-01-15
作者简介:王彬,吉林警察学院侦查系教授,研究方向为预审学。
刑事政策是刑事法律制度实践发展的产物,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抑制和预防犯罪,促进刑法及有关制度积极应对社会变革中产生的各种犯罪现象发挥重要作用。自新中国成立起,我国的刑事政策与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发展紧密交织,二者之间的关系在不同阶段发生着调整变化。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在梳理历史经纬和立足现实需要的基础上,借鉴世界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的成果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规律性探索,有利于推进二者关系科学发展。
一、我国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发展的历史经纬
纵观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发展历程,刑事政策与刑法的关系及其互动反映了国家治理的需求以及社会的进步。总体来说,二者关系的发展变化与我国刑事法治化建设进程相契合,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