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朗
每逢重大节假日,中央和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往往会公开通报一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宁波市纪委不久前也曾通报违规发放津补贴、个人消费让公家埋单、收受管理对象“馈赠”等5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金额3000元。因攫取这点在个人收入中占比不高、改善家庭财政状况作用有限的蝇头小利,干部公然违反中央规矩,侵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阻碍甚至断送自己的前程,这是何苦呢?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些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缺钱,而是欠缺“官德”。
古人说:“德不配位,必有灾祸。”中华民族自古就注重修德立身,认为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应遵循相应的道德规范。教书要讲师德,行医要讲医德,经商要讲商德,从艺要讲艺德,当官就应该讲官德。历朝历代都要求官吏正心、诚意、修身、齐家,以实现治国、平天下的目标。越是高官越须厚德,因为他们面对的诱惑更大,需要更加坚定的意志、更加强大的定力。许多被查处的贪官,恰恰是因为“德薄而位尊”,自身官德承载不了职位赋予他们的权利。前些年落马的贵州原副省长王晓光,既拉票助选、封官许愿,又贪图享乐、生活奢靡,与多名女性搞钱色、权色交易,痴迷兰花以致玩物丧志,成为首个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指其“德不配位”的干部。
这当然不是个例。在现实中常常看到,同是公务员,同在一个单位,但表现迥异:对待同志,有的谦虚谨慎、团结友善,有的恃才傲物、独断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