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照国,宋鸿生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部,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0)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类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断创新发展。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行了重大修订,这是中央审计委员会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第一个审计规章,对于推动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铁路集团公司及所属铁路企业作为把握交通运输命脉的国有企业,其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早已纳入国家审计和企业内部各级审计机构的工作中,这对加强铁路企业干部监督、约束权力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笔者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对国有铁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改进建议,希望借此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现阶段,铁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在监督和评价经济责任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铁路企业对经济责任人的履职评价缺乏统一的、得到广泛认可的,如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一样的标准体系,评价认定因审计人员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且评价内容各异,导致审计评价不能很好地体现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各单位经济责任人履职情况不可比,审计的公正客观性得不到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