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公存”为乡村振兴助力

2021-12-30 01:39刘书成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乡村振兴

刘书成

摘要:在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很多基础设施设备。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大额的资金收入和代管资金长期闲置,存在银行基本账户上。将这部分存在银行基本账户上的闲置资金,转为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定期存放于银行,获得一定的利息,既增加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收入,又降低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贬值的风险,从而更好的为乡村振兴服务。

关键词: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振兴;闲置资金;公款公存;增加收入

引言

在2018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振兴5个方面乡村振兴战略。

现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公款公存的业务不多,根本原因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什么是公款公存和公款私存界限分不清,担忧上级部门检查时把公款公存认定为公款私存,承担违纪违法的后果。

1 公款公存有别于公款私存

1.1公款私存概述

公款私存的法律解释为单位或个人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的行为。法律法规对公款私存做出了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8条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因此,任何单位或个人把公款存在财务人员或者其他个人的私人账户上,都是公款私存,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1.2公款公存的法律依据

《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称单位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在金融机构办理的人民币存款,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存款;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三个档次;存款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帐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帐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帐户中提取现金;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1.3公款私存和公款公存的异同

两者的相同点:都是单位资金,都存放于银行,且都有利息收入。

两者的不同点:公款私存是以个人名义将单位资金以活期或定期的形式存放于银行,是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容易造成小金库、账外账等违纪违法行为。公款公存定期是以单位名义将单位资金以定期的形式存放于银行,是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增加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2 村集体经济组织公款公存操作流程

2.1首先村集体经济组织公款公存定期就是按照村级“三资”管理“三重一大”事项,履行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程序。

2.1.1什么是“三重一大”事项

是指农村重大决策、重要干部聘用、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支出,详指农村长期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村镇规划、土地调整、宅基地的审报、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的处置、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和享受农村社会求助人员的确定、工作人员的聘用、大额度资金标准的确定及支出等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2.1.2如何进行民主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应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六步程序)。

第一步:党支部提议。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1/10以上村民联名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有关“三重一大”的议案,由村党支部统一受理,并拟出初步意见。

第二步: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支部拟出初部意见后,支部书记应及时组织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对意见分岐较大的事项,应暂时搁置,待统一意见后再行商议。

第三步:党员大会审议。对于“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意见,党支部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审议,党员会议参加的人数应超过全体党员的2/3审议的事项,须经实到会半数以上的党员同意后,方可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交。

第四步:议案公告。党员大会通过的议案在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前,要采取广播、书面文字等形式向村民进行公告,广泛听取群从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天。

第五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农村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一般情况下,农村的重大事项可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议案经公告后,党支部和村委会应及时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开村民代表会议对议案进行讨论表决。乡镇街党委政府应派人参加会议。表决的结果及时上报乡镇(街)党委政府备案。

第六步:结果公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要通过广播、公开栏及时进行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决议事项应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2.2其次在履行“六部程序”后如何办理公款公存

村集體经济组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乡镇(街)党(工)

委政府(办事处)审批后,由”乡镇(街)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配合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有关手续,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存款人,预留单位印鉴,将闲置资金存为定期存款,定期存单应由乡镇(街)代理服务中心代为保管,存款利息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短期投资收益。

3 账务处理

办理定期存款时,借记:短期投资-××银行定期存款,贷记:银行存款;到期收回定期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短期投资-××银行定期存款,贷记:投资收益--定期存款利息收益。

结论:发展经济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将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期闲置的大额资金收入和代管资金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定期存放于银行,解决一部分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常运转、基础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与保洁等费用支出,从而能更好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保证按时完成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年修正版)

[2]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正版)

[3]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银发[1988]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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